苗栗县议会三读通过妨害交通车辆自治条例等3案修正及废止

苗栗县议会第20届第9、10次临时会,15日进行二、三读会,结果三读通过「苗栗县处理妨害交通车辆自治条例」、「苗栗县新设置畜牧场管理自治条例」及「苗栗县电子烟危害防制自治条例」等3个条例部分条文修正、废止案。(谢明俊摄)

苗栗县议会第20届第9、10次临时会,15日进行二、三读会,结果三读通过「苗栗县处理妨害交通车辆自治条例」、「苗栗县新设置畜牧场管理自治条例」及「苗栗县电子烟危害防制自治条例」等3个条例部分条文修正、废止案。(谢明俊摄)

苗栗县议会第20届第9、10次临时会,15日进行二、三读会,结果三读通过「苗栗县处理妨害交通车辆自治条例」、「苗栗县新设置畜牧场管理自治条例」及「苗栗县电子烟危害防制自治条例」等3个条例部分条文修正、废止案,其中妨交车辆自治条例中,增订车辆保管费收费最高限期为120日。畜牧场自治条例则针对新畜牧场设置,如为五星级场设,周界距离降为200公尺以上,鼓励畜牧业者更新畜舍设施。电子烟条例则予废止。

苗栗县议会第9、10次临时会,苗栗县政府提案经交由分组审查会审查后,15进入二、三读程序,包括「苗栗县处理妨害交通车辆自治条例」、「苗栗县新设置畜牧场管理自治条例」有部分条文修正,另「苗栗县电子烟危害防制自治条例」则三读通过废止本条例。

其中,「苗栗县处理妨害交通车辆自治条例」中有关于妨害车辆拖吊保管条文部分,增列保管费收费的上限日数,「最高以120天为限」而拖吊保管车辆经公告逾3个月仍无人认领,由移置保管机关拍卖,拍卖所得价款依序扣除移置费、保管费、违反道路交通管理处罚条例应行缴纳的罚锾及其它必要费用后,依法提存。

在「苗栗县新设置畜牧场管理自治条例」修正条文中,对于畜牧场设置的周界限制予以降低,距离商店、机关及学校及非自有住宅(不含农舍)周界为三百公尺以上,但饲养猪、鸡场,全场设置符合水濂或是负压之密闭式猪、鸡舍,排风口外加设挡风墙板及喷雾除臭设施者,其距离商店及非自有住宅(不含农舍)周界得减为二百公尺以上。

县府农业处长陈树义强调,水濂式或是负压密闭式猪、鸡舍,也就是所谓五星级场设,就是要鼓励畜牧农户更新设备,也让专业青农更能投入畜牧产业,提升苗栗县青农从业意愿。

至于电子烟条例,原条例是在2021年12月29日制定公告实施,在考量中央烟害防制法2023年2月15日公告修正后内容,包括了电子烟等类烟品及加热烟等指定烟品管理,中央法律已足规范,因此,县府认为本条例已无存续之必要,因而提请议会三读通过废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