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門畜牧業缺專法管理惹民怨 議會推自治條例3讀通過

金门县议员蔡其雍在此次第八届第8次临时会的会期,推动「金门县新设置畜牧场管理自治条例」的立法提案,图为他召开多次协调会。图/议员蔡其雍办公室提供

金门经常发现大量牛只缺乏管理在马路上「逛大街」,甚至到处流窜,道路上还有不少牛只的排遗,为此,金门县议员蔡其雍在此次第八届第8次临时会的会期,领衔推动「金门县新设置畜牧场管理自治条例」的立法提案,并已完成三读立法程序,此条例的制定目的是要强化畜牧场管理、保护自然环境,并维护金门县居民的生活品质。

蔡其雍在议会质询时表示,此法案的推出是为了应对当前畜牧产业对环境与公共卫生的挑战。他指出,过去他与县政府相关权责单位召开多次法案的研讨会,历经多次讨论与修正,最终综合各方意见,制定出这部具体的「金门县新设置畜牧场管理自治条例」法案。

据了解,金门县截至民国112年底,已登记畜牧场及饲养场总计102场,家畜类以养猪35场为大宗、养牛23场次之,家禽部分则以养鸡27场最多。

蔡其雍也指出,「金门县新设置畜牧场管理自治条例」法案有9项立法重点,包括规范申请程序、畜牧场负责人或管理人资格、设置土地标准及废污处理设备,并规定新设置畜牧场需保持距离住宅300公尺、社区400公尺、学校及医院1000公尺,另规范畜牧场原场扩建等,盼借此保护环境及生态,推动地方畜牧业朝现代化经营。

此外,也提升饲主对环境及设施管理的责任意识,减少环境与社会问题,也要求推动现代化农业发展,确保畜牧场设施符合法规与环保需求。防止畜牧场过度集中,维护地区生态平衡。并加强县府对新设畜牧场的监督和执法,确保符合规定。

蔡其雍认为,这次「金门县新设置畜牧场管理自治条例」的制定,将为金门县的畜牧产业发展提供更加完善的管理机制,同时也在环境保护与居民生活品质之间取得平衡,盼实现畜牧经济发展与环境永续的双赢局面,为金门县未来的畜牧业现代化经营奠定稳固的基石。

金门县牛只畜牧业过往没有明确的管理条例,金门县议员蔡其雍在此次第八届第8次临时会的会期,领衔推动「金门县新设置畜牧场管理自治条例」的立法提案,并已完成三读。本报资料照片

金门县议员蔡其雍在此次第八届第8次临时会的会期,推动「金门县新设置畜牧场管理自治条例」的立法提案,并已完成三读立法程序,强化畜牧场管理。图/议员蔡其雍办公室提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