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投登山自治条例 本应先于台中推出

台中市政府市政会议昨天通过「台中市登山活动管理自治条例」,为全台创举,将送交台中市议会审查,由于不少登山路线为横跨县市界线,台中市长林佳龙也邀接壤的花莲、宜兰、新竹、苗栗、南投等地方政府,共同订定自治条例。

张博崴山难事件之后,家属对主责搜救的南投县政府消防局提告,台北地方法院民国104年5月27日判决南投县消防局应赔偿新台币266多万元,县府上诉,县长林明溱同年6月3日也大动作召开记者会,力挺消防局及当时的搜救人员,也信誓旦旦宣布「半年内要拟出南投县登山管理自治条例」。

如今一年时间过去。主责研拟条例的南投县消防局灾害抢救科今天表示,南投县登山管理自治条例草案内容已拟定完成,大致与台中市的版本一样,因为两地县市召开条例研拟会议时,都会互相派员参加,让规定与罚则统一,以适应部分山区横跨台中与南投的事实。

灾害抢救科表示,县府2月19日、5月5日召开2次对外协商会议,由县府秘书长洪瑞智主持,邀集内政部营建署、消防署、太鲁阁国家公园管理处、玉山国家公园管理处、行政院农业委员会、农委会林务局南投林区管理处、台中市政府、民间救难团体参加。

灾害抢救科表示,目前自治条例已提交县府法规审查小组,通过后依序再送交县务会议、县议会审查,由于该自治条例涉及罚则,最后还须送交中央审核。

南投县近一年较受瞩目的山难事件有,大学生雪季攀登玉山滑落山谷,官方及民间搜救队花费5天找到遗体,还有教师独自到信义乡地利村山区登山失踪,搜救队花费近1个月找到卡在山腰的遗体,其他还有数件搜救案,出动不少人力、物力、直升机,推出并实施适当的登山管理自治条例,刻不容缓。

参与第一线救援的救难人员指出,登山活动常跨越多座山头、多个县市,若由县市政府各订定自治条例,恐产生争议。举例来说,台中市登山活动管理自治条例要求,须携带具定位功能器材、紧急连络通讯设备,违者可开罚,但若登山者抗议说,「他从外县市获准入山未被要求携带,为何走到台中就要被罚」,登山者与执法单位恐产生不必要争吵。

因此,南投县与台中市政府都认为,若由中央政府出面整合有关法令配套与单位协调等问题,订定全国统一规范,更有助维护登山者与救难人员安全。10506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