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飞行伞意外 花县府将订自治条例

飞行伞运动在花莲已发展一段时间,带来许多商机,但主管单位执法、辅导却仍落后,县府将订定自治条例规范业者,盼在1年内完成并送进议会审议。(民众提供/罗亦晽花莲传真)

花莲县丰滨乡18日发生飞行伞坠落酿1死引起社会关注,由于中央相关法规无罚则,地方政府仅能对违规业者规劝、辅导,没办法强制规范,花莲县5家业者都不合法,县府对此祭出铁腕,将订定自治条例管理,预计1年内完成并送议会审议。

嘉义县27岁萧姓女子日前搭乘飞行伞,疑因安全扣环脱落,从10米高空坠落地面,最后伤重不治,魂断异乡,全案进入侦查阶段,涉案叶姓教练经检察官复讯,认为涉过失致死罪嫌重大,谕令5万元交保,王姓业者暂时请回。

由于飞行伞活动在花莲发展已有一段时间,带来许多商机,但主管单位执法、辅导却仍落后,如今悲剧发生,重创花莲形象,民进党县议员张美慧昨在议会定期大会上,质询县府教育处未来有何因应措施。

教育处代理处长翁书敏表示,对于飞行伞运动相关规定,如许可管理、经营等,目前县府都是依「无动力飞行运动及其经营管理办法」规范业者,不过,县内5家业者皆未依规定向地方政府申请许可,但因没有罚则,县府只能站在协助与辅导立场不断告诉业者不得营业,今年8月也曾协同体育署实地查核、辅导业者,对未符合规定的部分给予建议。

她坦言,县府过去曾对飞行伞运动拟订自治条例,因中央管理办法去年10月20日颁布后暂缓,为了能强制规范业者,近日将重新草拟自治条例,盼在1年内完成并送进议会审议。

此外,上月17日有游客参加同一业者的飞行伞活动,不明原因坠落树林,虽然没有生命危险,但腿部与臀部多处擦挫伤,当事人抱怨业者当时没有叫救护车,向教育处陈情也未有回复。翁书敏则表示正在了解详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