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莲飞行伞自治条例规定太严格 业者忧影响经营效益
花莲县政府近期起草无动力飞行运动自治条例,并在今天举办说明会,与县内5家业者逐条讨论草案内容。(罗亦晽摄)
花莲县政府因丰滨乡去年底发生飞行伞坠落酿1死意外,起草无动力飞行运动自治条例,今天与县内5家业者逐条讨论草案内容,不过有业者认为部分规定太过严格,恐影响经营效益,希望县府放宽限制。教育处解释,草案依中央母法因地制宜拟定,后续将汇整并审视业者与相关局处建议,视情况召开第2次说明会,并预计下半年送进县议会定期大会审议。
丰滨乡去年11月发生游客玩飞行伞不幸坠落死亡事故,县府清查全县5家业者均未取得经营许可,勒令停业迄今,县议会本月20日为此召开专案会议,要求县府加速草拟自治条例,让业者依法营业。
经教育处参考体育署《无动力飞行运动及其经营管理办法》,因地制宜拟定《花莲县无动力飞行运动自治条例》,今与县内5家业者、相关局处、场地所属乡镇市公所及体育署咨询委员曾国智等人,逐条讨论草案内容。
草案中除定义无动力飞行伞运动的名词与用词,也对场域设置及设施、 进用人员、保险内容、活动者、停歇业程序、裁罚内容及条件等进行规范,不过有业者认为规定替游客纳保的金额太高,不符合营业经济效益,也有人觉得运动不分年龄,建议取消受载飞者年龄限制,另有人希望县府放宽场域用地限制及载飞人员证照逾期的相关规范。
县府教育处指出,中央规范不能更改,地方政府只能比照拟定,且载飞人员证照、受载飞者年龄等部分涉及保险理赔,须严谨规范;业者替游客纳保金额部分,当初有向中央提出下修需求,不过体育署考量安全问题不允许调整,县府会再持续反映盼可弹性调整。
教育处代理处长翁书敏表示,教育处将汇整、审视业者及有关局处今对草案提出的建议,视后续状况召开第2次说明会,报告更详细的修正内容,并预计在下半年议会定期大会中正式提案,如相关作业期程能提前完备,会尽量将整体期程往前推进。
推动草案拟定的县议员杨华美则建议县府将各局处的分工权责叙明在内,并增加消防警政通报系统,意外状况即时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