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莲 飞行伞纳管草案太严 业者盼放宽

花莲县政府着手草拟「花莲县无动力飞行运动自治条例」,26日举办说明会与县内5家业者逐条讨论草案内容。(罗亦晽摄)

花莲去年底发生民众搭乘飞行伞坠落意外,经查县内5家业者均无营业许可,遭勒令停业至今,县府为此草拟自治条例并于26日举办说明会,与各界交流意见。业者认为,草案规定保险规范标准金额太高、活动者年龄、场域用地限制严格,恐影响经营效益,希望县府放宽。县府教育处表示,将汇整、审视与会人士意见,视情况开第2次说明会,预计下半年把草案送进县议会定期大会审议。

花莲2019年曾发生飞行伞坠落摔死人的不幸事故,教育处隔年着手草拟自治条例,后因中央大幅修定辅导办法暂缓,直到去年11月丰滨乡坠伞事故震惊社会,在县议会要求下加速催生草案,县府参考体育署「无动力飞行运动及其经营管理办法」,因地制宜拟定「花莲县无动力飞行运动自治条例」。

草案共有27条,内容包含无动力飞行用词定义及规定飞行场域设置与设备、进用人员,业者须取得许可内容、业者及活动者应遵行事项、事故调查结果处置、停歇业程序、裁罚内容及条件与废止许可停止受理申请等。

教育处昨开草案说明会,与5家业者、相关局处及体育署咨询委员曾国智等人,逐条讨论草案内容,不过,有业者认为保险规范标准金额太高,不符合营业经济效益,也有人建议取消活动者年龄限制,另有人盼县府放宽场域用地限制及人员证照逾期的规范。

教育处指出,中央规范是母法,地方政府只能比照拟定草案,证照及从事活动者年龄等因涉及保险理赔问题无法任意修改,至于保险金额,虽有向中央提出下修需求,但体育署考量安全问题未能调整,会再持续反映意见。草案预计下半年在议会定期大会中提案,如相关作业期程提前完成也会尽早提案。

县议员杨华美建议教育处,应在自治条例中叙明各局处的分工权责,并增加消防警政通报系统,让意外状况可以即时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