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北产业发展自治条例」草案订定太宽松? 经发局这样解释

新北市议会今针对「新北市产业发展自治条例」草案一读,民进党新北市议员颜蔚慈认为,新北市产业发展自治条例订定时间落后北市太多,且部分条例订定广泛宽松,恐造成公私不分;经发局长何怡明回应,新北城乡差异大与北市性质不同,精致农业奖补助门槛不可能跟高科技产业一样。(陈慰慈摄)

新北市议会今针对「新北市产业发展自治条例」草案一读,民进党新北市议员颜蔚慈认为,新北市产业发展自治条例订定时间落后北市太多,且部分条例订定广泛宽松,恐造成公私不分;经发局长何怡明回应,新北城乡差异大与北市性质不同,精致农业奖补助门槛不可能跟高科技产业一样。主席蒋根煌裁定送交法规会审查。

颜蔚慈表示,台北市在2010年就订定产业发展自治条例,落后太多,虽为时已晚但也算好事一件,有做总比没做好,不过因条例订定弹性多元,如条文中提到公私合作组建招商团队,直言如民间就能自行招商,何需公部门?如授权太广,恐有图利个别厂商的疑虑。

此外,奖励措施部分也语言不详,颜蔚慈说,北市产业自治条例有25条把奖励对象订得很清楚,不管营业额、补助对象等,甚至还有相关罚锾及追回补助条款,认为新北市应参考其他县市自治条例。

何怡明回应,台北是国际都会,新北城乡差距大且产业多元,不宜迳予限定单一类别奖励门槛。经发局制定条例时都有参考六都,发现其执行缺点后并修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