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北产业发展自治条例」送议会拚明年上路 议员盼创公私双赢

新北市产业园区可做为未来公私合作申请场域。(新北市经发局提供/蔡亚桦新北传真)

新北市产业发展自治条例草案架构。(新北市经发局提供/蔡亚桦新北传真)

新北市经济发展局拟订「新北市产业发展自治条例」草案,纳入公私合作、创新实验,并在明年编列预算,补助奖励企业在新北市设立营运总部或研发中心,引进高端技术,加速产业转型,4日已通过市政会议并提送新北市议会审查,预计明年公告实施。

新北市议员刘哲彰表示,企业要的就是希望审查速度快、单一窗口处理简化流程,新北市政府释出公有土地,导入民间资源,企业要在一地难求的北部找到大面积土地也不容易,因此他认为该自治条例可促进公私合作,创造公私双赢绝对是好事。

「新北市产业发展自治条例」草案共12项条文,其中明订「公私合作」机制,开放企业向市府提案申请新型产业发展合作模式,提高产业辅导效率并节省财政成本支。经发局科长王美惠举例,塭子圳、五股垃圾山产业用地的释出,区段征收配回给私人,却闲置没有开发,可由公部门出面与私地主合作组成「招商一条龙」团队,引进民间企业,加速开发。

草案也订定鼓励企业设立研发中心、营运总部的奖励补助,并投入「创新实验」,协助申请中央资源,亦可在产业园区申请设置技术交易平台、专利展示橱窗与新兴科技展示空间等,并提供适当场域,助力业者实验新技术或商业模式等内容。

经发局长何怡明表示,新北市产业多元、发展历史悠久,是全国产业发展的缩影,资通讯、金属、机械、塑胶等各类行业研发及供应量能充沛,拥有全国第一的劳动力人口。该自治条例草案纳入公私合作、创新实验、目标产业奖励补助措施「单一投资服务窗口、园区开发等内容,期望实施后加速促成产业转型、投资及研发创新,打造新北市成为企业投资首选,提升城市竞争力。

经发局表示,该自治条例以「参酌国内外经济情势」、「拟定中长期发展策略」、「推动产业升级及永续技术」、「鼓励研发创新」及「财政有效利用」等5项原则,配合新北市产业发展条件订定产业发展纲领并公告目标产业,确立发展方向外,让企业界更加了解新北市产业政策蓝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