竹县公民投票自治条例草案4月送议会

县长文科与「我要喝好水干净水行动联盟」等公民团体召开第3次会议。(县府提供/罗浚滨新竹传真)

县长杨文科为听取公民诉求,日前与「我要喝好水干净水行动联盟」等公民团体召开第3次会议,公民团体要求订定「新竹县公民投票自治条例」,加速推动地方公共议题民政处指竹县公投条例4月将送议会定期会审议。

民政处表示,「新竹县公民投票自治条例」草案在2月12日办理预告程序,刊登今年县府第三期公报,草案第7条明定,本县公民投票提案人数,应达最近一次县长选举选举人总数万分之1以上,公民投票连署人数门槛,应达提案时最近一次县长选举选举人总数百分之1点5以上。

民政处特别指出,竹县公民投票自治条例完全比照公投法,若以上一次县长选举选举人数43 万人计算,只要有43个人提案,有6450人连署,公投案就成立了,门槛相当低。

公民团体对县府的焚化炉BOO案及举办公听会提出不少意见,县长杨文科表示,会谨慎参考与会人员所提意见,做为施政参考,未来每季将持续召开会议,听取各方意见。

公民团体提出竹东水资源回收中心设置污水排放专管一案,工务处表示经评估后,认将回收中心处理系统升级到第四级可行性较高,此案已发函给营建署,未来将持续向中央争取补助,提升水质

在头前溪、关西、竹东水源保护区内,有6家列管污染工厂,产发处指已积极辅导工厂转型,目前有2家规迁厂,1家迁移污水制程,1家提升废水回收率,后续将持续追踪。而关西3有污染疑虑的工厂,环保局指去年进行稽查,没有查获违反环保相关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