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代力量修《公投法》 增18岁投票权、原住民同意权

时代力量党团22日召开记者会。(图/记者徐政璿摄)

记者徐政璿/台北报导

力推转型正义的时代力量22日召开记者会,总召徐永明表示,他们将修改《公民投票法》,在原本版本中增列了「原住民部落知情同意权」,只要影响原住民相关之公民投票,首应交由原住民先行决定,保有原住民之独立性与自行决定之特性,另还有投票年龄下降为18岁、投票门槛采取简单多数决等10项特色

林昶佐表示,原住民在台湾原生民族人数较少,在公投过程中很容易变成少数,所以不适合用人头做决定,只要侵犯到权益,先确定原住民意愿,才能举办公民投票。

身为原住民立委的高潞.以用则表示,原住民的权益和需求常常被忽略,所以这次提出公民投票修正草案,增列原住民知情同意权,借以保障原住民权利

时代力量版本的公民投票法特色:

一、增列原住民知情同意权二、增列领土变更案三、全国性公民投票主观机关行政院地方性公民投票为直辖市府、县市府四、公民投票年龄调降为18岁五、删除公民投票程序规范之扞格与矛盾之处六、投票投票提案门槛降为万分之一;连署门槛降为百分之一点五七、公民投票采取简单多数决八、不在籍投票九、架设公民投票专区、建置电子连署系统十、扩增地方性公民投票得因地制宜拟定之内容十一、删除特别刑法之适用 回归一般刑法之规范

▼时代力量将修《公民投票法》(资料照/记者张一中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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