赞成投票权下修到18岁吗? 最新民调结果一面倒

民法》下修成年年龄为18岁,预计2023年上路,下一步则是修宪公民投票权及被选举权从20岁降为18岁。(本报资料照片

立法院院会日前三读通过「民法部分条文修正草案」,成年年龄由现行20岁下修为18岁,预计2023年正式上路,而下一步则是修宪将公民投票权及被选举权从20岁降为18岁,引起各界议论。根据一份最新网路投票结果显示,绝大多数参与投票的网友反对该项修法。

入口网站《YAHOO》以「投票权下修至18岁,你赞成或反对?」为题,进行网路投票,投票时间为今年12月30日至明年1月4日,截至下午5点20分,已有1000多名网友参与投票,结果显示,有1094票反对该项修法,而赞成该项修法的则只有135票。

网友投票结果。(图 翻摄自YAHOO)

赞成修改投票权规定的的网友们表示,「提高年轻人政治敏感度」「赞成啊,18岁可以自立更生,不要啃老了,自己养活自己去,像米国人」「减少刑事、民事责任上的矛盾」「当然赞成啊!会反对的人都是国民党的吧!」

反对修改投票权规定的网友们则表示,「反对那些思想不健全就有投票权的人」、「小孩子还是不懂得如何去做事」、「心智想法都不成熟」、「先有尽义务当完兵了,也开始缴税了的人才配拥有投票权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