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投绑大选! 中选会拍板:18岁公民权复决与九合一11/26同日投票

图为2018年九合一投票情景。(中时资料照,陈信翰摄)

中央选举委员会今(15)日举行委员会议,会中讨论通过111年宪法修正案之复决案投票日期,定于111年11月26日(星期六),与111年地方公职人员选举同日举行投票。

中选会表示,依据宪法增修条文第1条第1项规定,中华民国自由地区选举人于立法院提出宪法修正案、领土变更案,经公告半年,应于3个月内投票复决,不适用宪法第4条、第174条之规定。又依公民投票法第15条第1项规定,立法院依宪法之规定提出之复决案,经公告半年后,应于10日内交由主管机关办理公民投票。立法院111年3月25日三读通过中华民国宪法增修条文增订第1条之1条文修正案,并于同年月28日办理上开宪法修正案公告,公告期间自111年3月28日至111年9月28日止。依宪法增修条文第1条第1项规定,前开宪法修正案之复决投票应于111年12月28日前办理完成。

中选会进一步说明,宪法修正案之复决案办理投票期限,宪法增修条文第1条第1项已明文应于宪法修正案经立法院公告半年后,于3个月内办理复决投票,前开办理投票期限系属宪法特别规定,爰不受公民投票法第23条第1项有关公民投票日定于8月第4个星期六,每2年举行1次规定之限制。因前开办理投票期限内,有111年地方公职人员选举之举行,有关宪法修正案之复决案与地方公职人员选举同日举行投票,自符合宪法之特别规定。

该会委员会议同时讨论通过「111年宪法修正案之复决案工作进行程序表」,重要工作日程如下:

一、 111年10月12日前 发布公民投票公告

二、 111年10月13日至11月25日 办理公民投票案意见发表会或辩论会

三、 111年11月6日 投票权人名册编造完成

四、 111年11月22日前 公告投票权人人数

五、 111年11月26日 投票、开票

六、 111年12月2日前 审定公民投票结果

七、 111年12月2日 公告公民投票结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