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岁公民权投票 游盈隆:用选举权掩护被选举权 是诈骗选民的行为
18岁公民权投票 游盈隆SAY NO:用选举权掩护被选举权 是诈骗选民的行为。资料照
今年九合一选举地方选举,一并举办「18岁公民权」的公民复决投票,在蓝绿各政党皆催票时,台湾民意基金会董事长游盈隆却喊出,向「18岁被选举权」修宪案SAY NO;游盈隆认为,政治人物从上到下企图用「选举权」掩护「被选举权」,公然蒙骗,非常不道德,这是诈骗选民的行为,如果通过,未来可以选什么公职,还要立法院决定,形同空头支票,很荒唐。
游盈隆还向立法院长游锡堃喊话,有人针对修宪案内文「...除本宪法及法律别有规定者外,...」做出诠释,认为这次修宪只是赋予年满18岁国民有被选举权,至于能选什么公职,目前不知道,需由后续立法决定。是否如此,游锡堃应该有资格站出来讲清楚,以释群疑。
游盈隆昨天在脸书提出四点向「18岁被选举权」修宪案SAY NO的原因指出,这项修宪公投案内容其实包括18岁选举权及被选举权,依此次修宪意旨及相关法律规定,被选举权意思是,年满18岁国民就可以参选立委、六都市议员、县市议员、各级民意代表、及村里长。这一部份从未在台湾社会广泛讨论,遑论社会共识,同时也缺乏民主宪政理论与经验的支持,事实上与大多数先进民主国家的制度相违。
他说,此外,这次修宪公投合并地方选举举行,和2018年公投与选举同时举行一样,就是「公投绑大选」。但民进党2019年修改公投法,废除公投绑大选;如今,当民进党欲推所谓「十八岁公民权」修宪公投,便又恢复公投绑大选。公投绑不绑大选,都由执政党片面决定,形同「只许州官放火,不许百姓点灯」,是可忍,熟不可忍?
他还认为,这次选举过程中,民进党上从总统、副总统、行政院长、众立委、党内要角、各候选人到全国各地宣传所谓「18岁公民权」,却绝口不提「18岁被选举权」部分,形同有意用「18岁选举权」掩护、夹带「18岁被选举权」过关,甚至有意识地或无意识地公然蒙骗选民。
他认为,心态非常可议,非常不道德。基于不应纵容政治人物视道德为无物,不应鼓励政治人物恣意投机取巧、欺瞒诈骗选民之行为,当然应向这有严重瑕疵的修宪公投说不。
他还认为,这次宪法修正案是民进党、国民党、民众党及时代力量共同提出,四党应该为这项有严重瑕疵的修宪案负起责任。民主政治是政党政治,民主政治也不可避免是代议政治。当政党政治腐败,代议政治失灵的时候,身为国家主权最后拥有者—人民,便责无旁贷,须挺身而出纠正政党与代议政治的恶行。
游盈隆今天在脸书又补充说,这次修宪复决案,其内容比较精确且适当的称呼应该是「18岁参政权」,而非「18岁公民权」。因为「公民权」(Civil rights)范围比「参政权」大多了,参考联合国1966年通过的「公民与政治权利国际公约」就可知,硬要把「18岁参政权」讲成「18岁公民权」,不精确也不恰当。
游盈隆表示,一国大阵仗修宪,却修出一个不明不白的「18岁被选举权」,如果通过,连未来可以选什么公职都不知道,还要立法院决定,形同空头支票,不是很荒唐吗?不是一大个笑话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