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合一选举乱象 中选会终于检讨「公投不硬绑大选」

▲2018选举大乱。(资料照/记者李毓康摄)

记者徐政璿/台北报导

公投绑大选乱象惹议,中选会17日开会检讨并获共识建议修正公投法第23条,将公投案「应」与全国性选举同日举行,放宽为「得」,也就是「公投不一定要绑大选」,给予弹性选择,并适当增加公投案合理准备期。至于何时修法,中选会代理主委陈朝建表示,会经中选会委员会讨论后,尽快报请行政院通过,再送请立法院修法。

年底九合一选举,多达10个公投案影响投票大排长龙,招致批评。为此,中选会今天召开107年地方公职人员选举及全国性公民投票选务工作检讨会议,邀集22县市选务人员,包括直辖市、县(市)选举委员会监察小组召集人总干事副总干事及组长共同检讨这次选务作业缺失。

中选会会后发布新闻稿指出,经与会代表热烈讨论后,分别在法规层面规划及执行层面获得几项共识。

在法规层面,建议修正公民投票法第23条,将公民投票案「应」与全国性选举同日举行,放宽为「得」与全国性选举同日举行,赋予公投与选举同日举行之弹性选择;另考量筹办公民投票事务实际作业所需时间,公民投票举行投票期间,建议由公民投票案公告成立后「1个月起至6个月内」修正为「3个月起至6个月内」举行投票。

在规划及执行层面,未来选举与公投合并举行投票,将透过选择适当面积规模的投开票所;降低每1投开票所配置之选举人数;增设圈票遮屏或投开票所等方式,以达到有效分流效果及方便民众投票。

中选会进一步说明,为集思广益,该会将与直辖市、县(市)选举委员会以组成工作圈方式,深入研议投开票作业流程各项环节安排,也将邀请学者专家、立法院党团政党代表及相关部会召开座谈会,广泛征询各界意见期能更为周延检讨改进选务作业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