落实还权青年!洪申翰吁下修18岁投票权 放宽各法律成年门槛

民进党立委洪申翰召开「下修民法成年十八岁,降低年龄限制主流化」记者会。(图/记者林铭翰摄)

记者林铭翰/台北报导

民进党立委洪申翰、周春米等人28日邀请民间团体、学生团体共同举行记者会,除了呼吁下修18岁投票权、下修民法成年至18岁外,也应将降低年龄限制主流化,将各法律中以「年龄作为门槛」的限制进行修法,让「还权青年」不再流于形式与口号

民进党立委立委洪申翰、周春米、苏巧慧赖品妤钟佳滨28日上午召开「下修民法成年十八岁,降低年龄限制主流化」记者会,并邀请台湾人权促进会、台湾少年权益与福利促进联盟、台湾青年民主协会等公民团体,以及高中学生代表出席。

洪申翰表示,目前刑法规定18岁须负完全责任,但青少年至 20 岁才被赋予投票权,民法也以20岁为成年年龄,形成「有责无权权责不相符的情况,而法律中以年龄作为参与社会公共事务的限制门槛思维,仍然遍布在各法规与政策中,使「年龄成为权利有无的标签」限制了年轻社群的公共参与。

洪申翰指出,现在不只要下修18岁公民权,还要降低年龄限制的主流化,认为他将努力于全面检视各法律中的年龄限制,包括《集会游行法》、《社会团体法》、《政党法》等,提出下降或放宽年龄限制修法,逐步贯彻降低年龄限制的精神,让年轻人生活和公共参与更加自主。

▲民进党立委洪申翰召开「下修民法成年十八岁,降低年龄限制主流化」记者会。(图/记者林铭翰摄)

周春米表示,民法是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的基础,成年年龄下修「牵一发动全身」,总共涉及200多条的法规修正。周春米说明,此次修正案重点,除了成年由20岁调降为18岁外,亦订定日出条款,让行政机关有足够的准备期

周春米也说,成年年龄调降是国际趋势,也是朝野立委、民间所关心的事,她将在本周四的司法法制委员会排审成年年龄下修的民法相关法案,让降低年龄限制门槛的修法往前迈进一步。

赖品妤认为,如果下修投票年龄涉及修宪而难度太高,那修改民法则容易许多,她看不出有任何不可修改之处,尤其台湾的公民满18岁就可以公投、要负完全刑法责任、可以结婚以及须服兵役,就表示法律的制定上,是认可18岁公民的自主能力。

钟佳滨指出,目前许多法律都是依循民法的观念所订定,限制了青年的职业选择,甚至危害弱势青年,包括不能担任保全人员、不能在公有市场摊位摆摊、不能担任证券业务人员、不能担任农渔会会员。此外,未满20岁也无法签订租屋契约以及开设银行帐户,使青少年陷入高风险生活形态,直接影响弱势青年生存权

苏巧慧则举例行政院政务委员唐凤年仅16岁时就创立网路公司,但负责人却也是家长,因为法律规定未满20岁不能开设公司,这也凸显一个国家存有两种制度造成的诸多不便,此次修法的目的就是为了让年轻人的生活更便利与自主。

▲民进党立委洪申翰召开「下修民法成年十八岁,降低年龄限制主流化」记者会。(图/记者林铭翰摄)

叶柏廷指出,近期18岁公民权在立法院已有许多提案,也代表政府与社会对于青年族群逐渐友善,但这样的友善不该仅存于「能不能投票」或「能不能参选」,目前各级法规仍然存在着对于20岁以下的各种权利限制。

叶柏廷呼吁,台湾这座岛屿能成为一个更加友善青年的环境,让青年更完整的参与社会,也让社会公平的对待青年,法律应是保障权利的工具,而不是用来限制早已身处与过往不同时代的现代青年。

洪申翰强调,在台湾以年龄作为公民参与门槛的「年龄政治」思维,不只存在于18岁的投票权,更遍布在各级法律中,未来立法院不分政党,应该积极推动降低年龄限制主流化,让「还权青年」不再流于形式与口号,而是落实到台湾每一位青年的日常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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