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成年下修18岁 2023年上路

立法院会25日三读修正通过《民法部分条文等案,将《民法》成年年龄下修为18岁,并设缓冲期,定于民国112年1月1日正式施行。图为立法院长游锡堃(右)敲槌宣布三读通过。 (中央社)

施行超过91年的《民法》20岁成年年龄规定,将要重大变革。立法院院会25日三读通过「民法部分条文修正草案」,成年年龄由现行20岁下修为18岁;订婚、结婚年龄纳入性别平权概念男女都要满17岁才能订婚、满18岁可以结婚,2023年1月1日施行。

《民法》自1929年施行,规定满20岁为成年,施行迄今逾91年,不少权利受阻,社会改革呼声大,昨日在朝野高度共识下顺利修正为18岁,过去受限20岁法条的行为将松绑。

法务部指出,现今世界主要各国立法例多以18岁做为成年年龄。现行法制上,有关应负刑事责任行政罚责任的完全责任年龄都规定为18岁,与《民法》成年年龄有异;为免产生权责不相符,经审慎研议后修正《民法》,调降成年年龄。

《民法》亲属编施行法、《民法》总则施行法昨日也通过三读,增订相关缓冲期条文,明定上述条文从2023年元旦施行。为配合《民法》成年年龄下修,条文中提及年龄规定的文字,一律修正为「成年」或「未成年」,本会期将完成三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