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年年龄下修18岁 台湾家庭预备好了没?18岁青年参政是下一步?│ 行动法庭 第79集

我们国家刑法的成年年龄是18岁,也就是满18岁的人要负完全的刑事责任;但是我们民法的成年年龄,目前规定是20岁,满了20岁,在法律上就被视为有完全的行为能力,要负完全的法律责任。同时,依据宪法,满20岁的国民也才拥有选举、罢免、创制、复决等公民权。民刑法及宪法,对成年年龄的规范不同,衍生许多权责不符的问题,因此,行政院院会上周通过民法修正草案,将民法的成年年龄下修到18岁,与刑法一致。民法的成年年龄调降为18岁,会造成哪些影响?我们的社会文化家庭关系有没有跟上,以及未来的投票权要不要一并修正?都是相当重要的议题行动法庭邀请到立委周春米台湾青年民主协会理事长张育萌,以及典华me2we幸福总监巴镇一起来讨论。推荐影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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