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年年龄下修18岁 台湾家庭预备好了没?18岁青年参政是下一步?│ 行动法庭 第79集
我们国家刑法的成年年龄是18岁,也就是满18岁的人要负完全的刑事责任;但是我们民法的成年年龄,目前规定是20岁,满了20岁,在法律上就被视为有完全的行为能力,要负完全的法律责任。同时,依据宪法,满20岁的国民也才拥有选举、罢免、创制、复决等公民权。民刑法及宪法,对成年年龄的规范不同,衍生许多权责不符的问题,因此,行政院院会上周通过民法修正草案,将民法的成年年龄下修到18岁,与刑法一致。民法的成年年龄调降为18岁,会造成哪些影响?我们的社会文化和家庭关系有没有跟上,以及未来的投票权要不要一并修正?都是相当重要的议题。行动法庭邀请到立委周春米、台湾青年民主协会理事长张育萌,以及典华me2we幸福总监巴镇一起来讨论。推荐影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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