选罢法门槛下修至1/4 时代力量振奋:还权于民!

▲立法院时代力量党团记者会。(图/记者徐政璿摄)

记者徐政璿/台北报导

立法院长苏嘉全宣布三读通过公职人员选举罢免法》,删除「罢免不得宣传规定,将来罢免门槛的提议人数也降至1%、同意票数达原选举区人总数1/4以上,即为通过。对此,时代力量相当振奋,并发出近800字声明表示,已经往「还权于民」迈出重要的一步。

时代力量声明全文

时代力量首先要感谢近几年来从北到南,所有曾经参与罢免运动台湾人民,因为所有人的努力付出,选罢法修正终于在1129这一天顺利完成三读。各位,现在是彼一天。

时代力量党团自进入国会即提出《公职人员选举罢免法修正草案》,针对罢免法制进行相关修正。在今年4月14日于立法院内政委员会审查完毕,并于6月22日进行党团协商,时代力量于委员会、党团协商,均坚定表达公民团体及时代力量一贯的立场,纵然阶段性修法成果并不完全如所有人期待,但仍要肯认罢免权在过去几年罢免运动推波助澜以及众多公民团体的努力下,我们已经往「还权于民」迈出重要的一步。

虽然如此,我们仍然有缺憾之处,时代力量党团也有必要向社会大众及所有关心修改选罢法的朋友们说明。「410还权于民小组」及割阑尾计划所提出关于罢免投票限制由原本的「双二一门槛」改为「有效同意票数多于不同意票数,且同意票数达原选举区人总数四分之一以上……」。

时代力量党团对于投票门槛的下修,除了在法案审查过程不断争取以外,并在二读会再次提出选罢法第九十条修正动议,重申「简单多数决」的立场。虽然在他党及行政机关认为仍应有门槛限制的必要,而无法顺利通过。于此,时代力量党团亦提出附带决议要求内政部会同中选会应在一年内针对罢免法制于「复数选区」、「单一选区」、「中央层级选举」、「地方层级选举」做出妥适评估并提出修法意见,以维护人民实行罢免权利之保障。

时代力量认为任何针对罢免投票所设的门槛就是保障现任者,均会影响人民的政治权利。倘若代议士无法为人民发声,那么就应该接受人民的检验。同样地,若是代议士认为自己无愧于人民的付托,亦可勇敢大声地替自己辩护与争取支持,绝不只限于选举期间而已。

时代力量将会继续坚持「还权于民」的政治理念。接下来将继续推动公民投票法修正草案尽速完成二、三读,完成补正公投法,真正地还权于民。

▼时代力量立委黄国昌。(资料照/记者季相儒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