阻绝权贵玩法逃漏税 时代力量党团提修法

记者林铭翰台北报导

时代力量立院党团9日上午召开「修法并科罚金,阻绝权贵玩法记者会,提出《税捐稽征法》第41条条文修正草案,要求纳税义务人诈术或其他不正当方法漏税捐者,应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并科所漏税额一倍以上六倍以下罚金。

时代力量党团总召徐永明表示,从前国安首席咨询委员邱太三关说疑云以来,党团检视法律后发现很大的漏洞,因此提出《税捐稽征法》第41条条文修正草案,否则一起涉及五亿的逃税案,若以现行条文处罚可能只要六万元就能解决。

立委黄国昌说,依照现行《税捐稽征法》第41条规定,恶意逃漏税之行为是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或并科罚金6万元以下,但罚金刑的范围不仅过低,再配合《行政罚法》第26条「一事不二罚」的规定,造成实务上逃漏税者一旦科以刑罚之后,所定的行政罚锾没有任何裁量空间不合理现象,形成「行政罚锾比刑罚规定效果还要高」的畸形现象,更让逃税几十亿的权贵,被判几个月有期徒刑并易科罚金,只要缴十几万的罚金就可以轻易躲过其他税法规定的倍数罚锾。

▲时代力量立院党团召开「修法并科罚金,阻绝权贵玩法」记者会。(图/记者季相儒摄)

时代力量党团认为,现行法律在实务上,逃漏税者会透过刑罚较低的《税捐稽征法》排除高额行政罚锾的《所得税法》。徐永明指出,以坜医院院长张焕祯五亿元的逃漏税案来看,如依照《所得税法》可以裁罚15到20亿,但如果按照《税捐稽征法》可能只需罚六万元以下。

黄国昌痛批,从炒房大户黄勇义、到近期国安高层介入司法关说的案子都可以看得出来,如此的法律漏洞就是为了特定权贵量身打造,让权贵们利用漏洞来知法、玩法、弄法,质疑这么明显的法律缺漏为什么立法机关为什么不快补起来?到底是为谁创造的法律漏洞?

黄国昌表示,提出《税捐稽征法》第41条修正草案,除了是让法官针对这种恶意诈欺的逃漏税行为,按照犯罪情节科予自由刑,更重要的是,没有道理这种恶意诈欺的逃税行为,在金钱制裁上比行政罚法还要低,因此要求并科逃漏税额一倍以上,六倍以下之罚金,才能彻底阻绝这种为特定权贵存在的法律漏洞。

▲时代力量立院党团召开「修法并科罚金,阻绝权贵玩法」记者会。(图/记者季相儒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