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进党、时代力量提废红十字会法 陈威仁:宜修不宜废
对于红十字会的存废问题,内政部长陈威仁23日表示,「宜修不宜废」;他认为,红十字会有存在的历史意义,世界各国也以专法规范,因此主张中华民国红十字会法中,若有不合时宜的可以修正,但红十字会还是有存在的必要性。
时代力量党团22日早上召开记者会痛批红十字会监督机制不足、政治性浓厚,党团总召徐永明表示,红十字会近年发生的争议不少,但「中华民国红十字会法」这个特别法,优先适用于人民团体法等法律,形同「帝王条款」;另外,段宜康、林俊宪、徐国勇等26名民进党立委也发起连署,将提案废止《中华民国红十字会法》。
对此,陈威仁受访时强调,红十字会有它的历史性,存在的起源是在战争时,可以到战场救治伤兵、进行国际救援工作,国家有这么特别的组织,对于国际救援及紧急危难上的救援工作有帮助,世界各国都以专法成立,「但不合时宜的法令可以修正。」
陈威仁举例,如红十字会会长任期是否比照人民团体法规定,「一任4年、连选以一任为限」,等于最多8年期限;另外,董监事组成是否需要政府派遣等,也可以讨论。至于公益劝募问题,平常可以回到公益劝募条例的规定,遇到紧急状况时,再可赋予它特殊的需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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