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法官不受理废红十字会法释宪案 红十字会:不解及遗憾

新冠肺炎疫情延烧期间,红十字会多次捐赠防疫物资。(报系资料照)

针对废止中华民国红十会法释宪案,大法官近日以「看不出客观上已具体指摘究竟有何抵触宪法疑义」不受理,对此,中华民国红十字会声明指出,对此深感不解及十分遗憾。

法务部前部长、红十字会会长王清峰指出,各个国家会制定红十字会法,是为了依据日内瓦公约设立红十字会,以执行日内瓦公约所赋予的任务,包括在战时对于伤病兵的救护、平民的保护及维护战俘的权益。此外,因应气候变迁造成全球的重大伤亡及损害,灾害的救援、复原、重建及预防,也已成为国际红十字运动,各国红十字会的重要任务。

红十字会表示,2016年年初,有立委为废止红十字会法,不断造谣污蔑红十字会,对红十字会名声及信誉造成重大伤害,虽然痛心难过,但我们没有灰心丧志,因为中华民国红十字会是为台湾及全球人道任务而存在,人道是红十字会永远的核心价值。

「有灾难的地方就有红十字会,有红十字会的地方就有希望」红十字会强调,从汶川地震起,经历八八风灾、日本三一一地震、尼泊尔地震至高雄气爆事件,卫福部指派会计师多次查核,结果均为「无」缺失,红十字会一次次面对质疑,又一次次通过了考验。

红十字会说,不懂得曲媚讨好,以最朴实的态度直面媒体公关与群众。面对国际的各种人道危机,不论是战争冲突、气候变迁或天灾所造成的流离失所及难民,从叙利亚、尼泊尔、叶门、非洲查德湖区域、海地、马达加斯加到阿富汗,红十字会皆不曾缺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