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法官释宪通奸除罪化 绿委10字精辟解释
民进党立委郑运鹏在脸书用10个字解释「通奸除罪化」。(报系资料照)
大法官今天宣示通奸罪违宪,即刻生效,让通奸罪除罪化,被质疑通奸者完全不用负责任,民进党立委郑运鹏在脸书表示,如果不是立法委员,他也不会知道除罪化是指刑事责任,民事赔偿另判,用浅显易懂的10个字解释,就是「偷吃不用关、赔钱洗门风」。
司法院大法官认为,通奸罪对性自主权及隐私的干预程度及所致的不利益,实属重大,况且通奸罪刑事失效,也可以改由民事诉讼来维护家庭婚关系;至于通奸配偶撤回告诉不及于相奸者,造成差别待遇也违反平等权,也同样违宪失效。
对此,民众党团总召赖香伶表示,现有法律造成诉讼刑事案件对女性比较不利,释宪回应妇女团体提出性平平等的质疑,今天的结果基于社会近程,她予以支持;至于后续如果需要修法,民众党愿意提出相关版本处理。
时代力量党团总召邱显智说,本来通奸罪容易造成一个报复工具,支持除罪化的方向,因为感情的事情,不是透过刑罚就可以去达成保护目的,如果有侵害配偶权状况,可以回到民法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