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性婚释宪 祈家威:我等这一天等了41年
同婚声请释宪案,上午在司法院宪法法庭开庭辩论,声请人祈家威在开庭时表示,他等这一天已经等了超过41年,他认为同性不是错的事,同性婚也没错,希望透过大法官的审查「可以让对的人做对的事。」
▲同婚释宪,声请人祈家威在宪法法庭上表示,自己等这一天等了41年。(图/记者杨佩琪摄)
祈家威在法庭上的发言相当简短,其余皆交由3位代理人发言。代理人许秀雯表示,现行民法对同性婚的限制与禁止,已经违反宪法保障人民的自由,也违反宪法增修条文,应该要宣告民法违宪。至于是否可以不用允许同志婚而又不违宪?其实不可能,唯一方式就是恢复同志结婚的自由,要解决同志的平等权遭受侵害,就要让法律平等的对待,「而不是告诉同志,你不配使用现行法律」。
另外许秀雯也强调,同志伴侣制或是专法,在意义上来说就不是婚姻。而是以生育这件事来做讨论,事实上就是对人性尊严的否定,对宪法价值并不相容,希望大法官能参考外国经验。
代理人潘天庆也指出,同志伴侣可以长相思守,却没有继承权,甚至连领遗体都没办法,更不用说,伴侣若是为跨国籍,没办法以伴侣的身分在台居留,因为目前为止,都是以一男一女,以性别当作婚姻的标准。
另一名代理人庄乔汝则强调,允许同性缔结婚姻,并不会破坏伦理道德。婚姻的价值找不到任何理由,会因选择的对象而有所差异,应该要让社会上异性恋族群看到所谓的差异后,产生理解,才能减少社会冲突。
▲同性婚姻释宪,在司法院宪法法庭召开辩论。(图/记者杨佩琪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