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婚释宪/千年来没有同性婚 邱太三:何时开始需求?

记者杨佩琪台北报导

法务部邱太三上午出席宪法法庭,针对同性婚姻释宪召开的言词辩论庭,法庭上邱太三表示「我国数千年来社会对婚姻的规范,并没有同性婚姻这样的机制。」也提出问题反问声请人「同性婚姻的社会需求,在何时出现的?」、「在什么时候出现违反宪法问题?」

▲法务部长邱太三提出,数千年来我国对婚姻的规范,没有同性婚姻这样的机制。祈家威代理人许秀雯反问,数千年的婚姻样貌是怎样?(图/记者杨佩琪摄)

邱太三表示「我国数千年来,对社会婚姻规范,没有同性婚姻这样的相关社会现象和机制。」有限制或禁止同性婚或结合,因为制定当时全世界都没有所谓的同性婚议题讨论或社会需求,民法本身就是一夫一妻制做规范。

邱太三也向祈家威及代理人提问「同性婚的社会需求,在何时出现?在什么时候违反宪法?」这问题引来代理人许秀雯反问,其实很多伴侣都等不到被认同就过世了「我倒事很想问问部长,数千年来的婚姻面貌到底是怎样?」

许秀雯强调,法务部援引大法官解释,都是遵循异性婚的脉络,其实祈家威也没有否定一夫一妻的制度婚姻自由,只是想问,为何要排除同性?异性可以结婚,同性也可以结婚,并不影响结合的权利,看不出来要维持数千年来价值的说法有何必要。许秀雯质疑,法务部为何要一直回避,为何制度的维持要借由排斥同性的自由来达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