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走秘密通道北检不知? 黄谋信:只负责通知

总统马英九走密道前往应讯地点台北地检署4日表示,他们只依法传讯证人被告,至于如何到应讯地点,是属于个人问题,不在负责管辖内。(图/东森新闻资料照)

政治中心综合报导

外界质疑为何总统马英九可以从总统府走密道前往北检应讯,台北地检署发言人黄谋信4日表示,地点是检方决定依法发出传票,马总统也同意,至于怎么来,他们不知道。

黄谋信表示,让马总统、行政院江宜桦检察总长黄世铭、前总统府副秘书长罗智强等4人分别在3个不同地点分开讯问,是基于维安考量,至于他们如何到指定地应讯,检方没有多问;并强调,3个应讯地点都是由检方决定,承办的检察官只是依法传唤,只管被告、证人准时到庭应讯,受讯人是属于人身自由状态下,如何到地检署是个人的问题。

北检侦办黄世铭泄密案,3日晚间7点以被告身分传唤黄世铭到北检应讯;马总统则在晚间8点以证人身分到北检第4办公室应讯;同时间罗智强前往北检作证,江宜桦则在晚间8点30分前往北检第3办公室作证。检调人员问完就请他们各自回去。

法界人士指出,总统及阁揆有随扈及维安人员保护,因此他们前往地检署应讯,相关动线应是维安人员机动处理,「检方只管人到了没,没管怎么到」。

检方表示,曾考量就讯马总统,但依据大法官释宪627号解释,总统的刑事豁免权,亦不及于总统于他人刑事案件为证人的义务,惟以他人为被告的刑事程序,刑事侦查机关以总统为证人时,应该用民事诉讼法第304条:「元首为证人者,应就其所在询问之」的规定,表示对国家元首的尊敬。

最后北检和总统府沟通后,马总统表达愿意到庭作证,因此检方于3日晚间进行传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