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显耀涉泄密 北检分他字案实施境管通知
调查局初步认定陆委会前副主委张显耀涉犯一审管辖的违反国家机密保护法、泄漏国防以外机密罪,22日上午报请台北地检署侦办,北检分为「他字案」,对他实施境管通知;检方表示,若张显耀主动到案会依法处理。
张显耀案越滚越大,调查局想以外患罪章中的「通敌罪」报请台湾高检署指挥侦办却被拒绝,22日上午改以泄密罪到北检报请侦办,国安处人员经过1个小时的会谈快步离开。调查局下午表示,后续侦查作为,将配合检方依法办理,并由检方统一对外说明。
调查局怀疑张显耀是共谍,至少泄密10件国安机密给大陆,原本要以外患罪章中的违背对外事务委任罪侦办,报请高检署指挥,但高检署说,通敌罪前提针对「外国」,并不适用两岸状态而打回票,国安处只好转向以泄密罪,向台北地检署报请指挥侦办。
若张显耀真的涉及泄漏国安机密,调查局碍于两岸关系调整侦办方向,与北检研商张显耀涉犯法条。办案人员指出,张显耀涉触犯法条为国家机密保护法第32条,泄漏或交付经依法核定的国家机密者,可处1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公务员泄漏或交付关于中华民国国防以外应秘密的文书、图画、消息或物品者,可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
不过,张显耀是否构成犯罪,仍须费时查证、传唤张到案说明,也就是依证据才能明确认定,检调初步对张显耀施以「境管通知」,若张主动到案说明,会依法处理。至于何时传唤张显耀以及报载疑有中间人替张显耀泄密及传递?台北地检署发言人黄谋信表示,事涉侦查不公开,无法对外说明。
张显耀21日曾说,「这个是『21世纪的白色恐怖』少数人的做法,这么粗糙,这么草率,没有经过审判,没有经过彻底的调查,就在外面放话、扣帽子,不应该只有我一个人要接受调查。」话说的很重,张显耀否认通谍,还说近期会公布秘密文件,但究竟内容是什么,他不愿说明,调查局积极侦办,张显耀跳出来自清,也让泄密事件如滚雪球般越滚越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