沽源一80多岁老人因犯强奸罪被判刑!
关于罪犯沈贵英暂予监外执行一案
公示
(2020)冀0724刑更1号
罪犯沈贵英,男,1939年5月15日出生于河北省阳原县,身份证号码为132523193905150318,汉族,小学文化,农民,现住河北省沽源县平定堡镇库伦淖村1140号。2019年12月30日因犯强奸罪被我院判处有期徒刑三年一个月。
判决生效后,我院将罪犯沈贵英送交执行,执行机关以罪犯沈贵英年事已高易突发各种疾病在羁押中可能发生生命危险,建议我院做罪犯沈贵英关于暂予监外执行必要性的司法鉴定。罪犯沈贵英以身患高血压三级,合并靶器官损害为由向本院提出暂予监外执行申请,张家口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2020)冀(07)技审12号(线下)罪犯暂予监外执行组织诊断意见书,审查意见为罪犯沈贵英患高血压病3级合并靶器官损害,参照《暂予监外执行规定》、《保外就医严重疾病范围》“三、严重器质性心血管疾病之4、高血压病达到很高危程度的,合并靶器官受损”等相关规定,其所患疾病属于《保外就医严重疾病范围》所列疾病;且达到了规定的严重程度。我院于2020年12月14日立案受理,现向社会公示,公示期间为5日(从2020年12月15日至2020年12月20日)。公示期间接受社会各界监督,如认为公示内容与客观事实不符,或认为违反法律规定,可向本院举报投诉,并提供相应的证据材料。
举报投诉电话:0313--7629908
邮政编码:076550。
如有意见请于公示次日起五日内向我院提出。
河北省沽源县人民法院
二〇二〇年十二月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