传唤+拘提? 陈启祥友人反爆料:陈已向特侦组自首
卷入6300万元索贿案的行政院秘书长林益世29日请辞获准,特侦组已将林益世列为「特他」案的被告,将等检举人陈启祥到案、案情全面巩固后再传唤林说明。外传,陈启祥透过友人向媒体爆料说,早于壹周刊出刊前,即已向特侦组说明始末,不明白特侦组发出传票还有意要拘提他。
林益世被控收贿案,检察总长黄世铭27日即指示特侦组分案调查,承办检察官立即展开传唤、调卷等各项侦查作为。特侦组今天说,检方剪报分案时,只有媒体报导等资料,尚无其他任何资料佐证,有必要先了解并确认媒体报导内容是否属实,等调查相关事证明确后,再视案情传讯被告到案。至于陈启祥行踪,检方已透过管道策动他出面,如果传唤未到,不排除迳行拘提。
特侦组发布新闻稿指出,侦查非有必要,不得先行传唤被告,在刑事诉讼法第228条第3项有明文规定。全案目前只有媒体报导等资料,检察官本就必须先确认,并于调查相关事证后,再根据案情发展,决定何时、如何传讯被告林益世。
林益世的委任律师赖素如指出,林益世上午与特侦组联系后,特侦组以暂无必要,要求林益世暂缓说明;至于陈启祥已被列为境管通报对象,检方在28日下午已发证人传票要他尽速到案说明,否则不排除拘提。
从周刊报导之后,即已神隐多天的地勇选矿公司负责人陈启祥仍未现踪,面对检方可能拘提的动作,据网路媒体《新头壳》报导,陈启祥今天透过友人向媒体爆料表示,陈启祥早于27日周刊出刊之前,就已向特侦组说明案情,这解释了检察总长黄世铭快速要求分案侦办的原因。
报导指出,陈的友人说陈启祥既是主动自首,特侦组28日下午发出传票时,还提及约谈的时间、地点由陈启祥自己选,现在却传出检方有拘提的准备,让陈的律师觉得特侦组的动作有「恶意」。
壹周刊27日报导,林益世两年前担任立委及国民党政策会执行长期间,协助中钢下游厂商地勇选矿公司取得炉渣铁料采购合约,向地勇负责人陈启祥收6300万元;今年约满前,林又索款8300万元,陈启祥未付款,公司遭中钢及其子公司断料,面临倒闭危机。
林益世在28日晚间二度反击,找来高雄的友人和律师召开记者会自清,强调自己绝对没有索贿不成就施压,记者会后,林益世向士林地检署按铃控告陈启祥和壹周刊诽谤,之后还和特侦组联系,打算主动报到亲自说明。今天上午,林益世请辞行政院秘书长一职,行政院长陈冲已同意并表示尊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