传唤+拘提? 陈启祥友人反爆料:陈已向特侦组自首

社会中心台北报导

卷入6300万元索贿案的行政院秘书长林益世29日请辞获准,特侦组将林益世列为「特他」案的被告,将等检举人陈启祥到案、案情全面巩固后再传唤林说明。外传,陈启祥透过友人媒体爆料说,早于壹周刊出刊前,即已向特侦组说明始末,不明白特侦组发出传票还有意要拘提他。

林益世被控收贿案,检察总长黄世铭27日即指示特侦组分案调查,承办检察官立即展开传唤、调卷等各项侦查作为。特侦组今天说,检方剪报分案时,只有媒体报导等资料,尚无其他任何资料佐证,有必要先了解并确认媒体报导内容是否属实,等调查相关事证明确后,再视案情传讯被告到案。至于陈启祥行踪,检方已透过管道策动出面,如果传唤未到,不排除迳行拘提。

特侦组发布新闻稿指出,侦查非有必要,不得先行传唤被告,在刑事诉讼法第228条第3项有明文规定。全案目前只有媒体报导等资料,检察官本就必须先确认,并于调查相关事证后,再根据案情发展,决定何时、如何传讯被告林益世。

林益世的委任律师赖素如指出,林益世上午与特侦组联系后,特侦组以暂无必要,要求林益世暂缓说明;至于陈启祥已被列为境管通报对象,检方在28日下午已发证人传票要他尽速到案说明,否则不排除拘提。

从周刊报导之后,即已神隐多天的地勇选矿公司负责人陈启祥仍未现踪,面对检方可能拘提的动作,据网路媒体《新头壳》报导,陈启祥今天透过友人向媒体爆料表示,陈启祥早于27日周刊出刊之前,就已向特侦组说明案情,这解释了检察总长黄世铭快速要求分案侦办的原因

报导指出,陈的友人说陈启祥既是主动自首,特侦组28日下午发出传票时,还提及约谈时间地点由陈启祥自己选,现在却传出检方有拘提的准备,让陈的律师觉得特侦组的动作有「恶意」。

壹周刊27日报导,林益世两年前担任立委及国民党政策执行长期间,协助中钢下游厂商地勇选矿公司取得炉渣铁料采购合约向地勇负责人陈启祥收6300万元;今年约满前,林又索款8300万元,陈启祥未付款,公司遭中钢及其子公司断料,面临倒闭危机

林益世在28日晚间二度反击,找来高雄的友人和律师召开记者会自清,强调自己绝对没有索贿不成就施压,记者会后,林益世向士林地检署按铃控告陈启祥和壹周刊诽谤,之后还和特侦组联系,打算主动报到亲自说明。今天上午,林益世请辞行政院秘书长一职,行政院长陈冲已同意并表示尊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