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情报告应秉持宪法规范及宪政伦理

刘性仁

日前民进党亲民党台联提案邀总统到立法院国情报告,此举受到关注,朝野立即针对马英九总统是否接受邀请至立院进行国情报告?及该以何种方式为之?展开激烈攻防。在野党坚持马英九总统进行国情报告时采取一问一答或综合询答等方式,而府方立场则希望在「合乎宪法的方式与精神」以及「不混淆总统与行政院长权责分际」之原则下,至立法院做国情报告,一来可透过国情报告向民众说明政府施政理念,二来也可以希望在野党正面理性看待这个沟通平台,以建立朝野理性对话的平台。但很可惜目前朝野僵持不下,若无妥善解决,恐将引发宪政冲突与朝野政治对立,也辜负总统回应民意与尊重国会美意

美国经验来看,美国总统赴国会发表国情咨文(State of the Union address)」,除了在宪法规范求总统必须「不时」向国会报告「国情」,也并未针对咨文的方式,参与人员也不只于两院议员,尚包括内阁成员最高法院法官。应邀观礼来宾等社会各界代表,并且全程透过公开转播方式使民众能够得到充分的资讯,了解所有的状况国会议员也不会对总统进行质询或提问、或于国会内部展开讨论或对总统咨文内容进行表决等在台湾处处都会成为问题议题

对于台湾之实施情况,首先,依据宪法增修条文规定「立法院于每年集会时,得听取总统国情报告」,显见其必须在总统有意愿、有必要且立法院同意的状况下才能进行,其用意因为立院代表民意,总统由人民受治,故依理必须向民意说清楚讲明白,然而此举又与我国目前双首长制有违,毕竟行政院长才是最高行政首长,必须要向立院提出施政报告及接受答询之权,而总统则为宏观面的国情报告,总统与行政院长间的职权角色必须厘清,不能混淆。

其次,若依据立院职权行使法规定,立法委员于总统国情报告完毕后,「得」就报告不明了处,提出问题,故这仍视总统意愿而定,并且总统也无义务必须接受立委的炮轰及毫无尊严的修理与漫骂,这也有伤总统尊严与宪政伦理

再者,国情报告应就事论事,而非针对具体个人,有鉴于美国或法国的国情报告方式,总统国情报告的程序如何进行,并非马英九总统个人之事,而是国会对于总统及宪政是否尊重,除了是否询答可能涉及违反宪政精神,国会议员倘若杯葛国情报告或在报告时刻意干扰,也会斲伤国情报告的庄严,这将辜负原本立意良善的国情报告制度,而因运作的不当让制度蒙羞

总之,对于总统至立院做国情报告,朝野尽管都可以各怀其目的,但重要的是宪政秩序必须加以维持,宪法必须加以遵守,权力分立原则必须遵守,马总统能在宪法规范下至立院做国情报告,就是负责任的表现,值得高度肯定,纵然可能会沦于朝野各自作秀舞台,甚至变成政治动作激情演出的场所,我们仍应乐观看待总统至立院做国情报告。至于报告的方式,朝野不妨可以各退一步,在不违反宪法及罔顾总统尊严和宪政伦理的原则下,成就这场宪政大事,更重要的是,朝野和解就从此刻开始做起。

作者刘性仁,北市,博,中国五权宪法学会成员。以上言论不代表本报立场。ET论坛欢迎更多讨论与声音,来稿请寄editor@ettoday.ne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