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到一半「小姐直接蹲下」!他被脱掉内裤使坏 才刚开始门就开了

阿桃依法判3月徒刑。(图/意图,无关本案/取自免费图库Pixabay)

记者林昱萱/嘉义报导

一名女子「阿桃」(化名)是某间养生馆负责人,但她却容留、媒介女子在该处与男客从事半套交易,而事成之后阿桃又和小姐以不详方式拆帐,以此方式营利。对此,嘉义地院审理后,依法判其3月徒刑,得易科罚金

判决指出,阿桃是该间养生馆负责人,但她却基于意图使女子与他人猥亵行为而媒介、容留以营利之犯意,让小姐「花花」(化名)在店内为男客从事每次1600元的半套性交易,而整起事件直到一名男客在店内与花花进行半套到一半时,刚好有警方持搜索票前往该店搜索,才让全案因此曝光

阿桃被捕后坦承确实有雇佣花花为服务小姐,但矢口否认有媒介对方跟男客进行性交易,阿桃辩称,「花花来应征的时候就有告诉她,店内只有做单纯的按摩,那个男客刚来的时候,是由我进行按摩,当时他有问我有没有做色情,我就有告知没有,之后他来的时候就都找花花服务,我不知道他们私下有做半套。」

该名男客证称,「我到养生馆消费总共5次,前3次是老板娘阿桃帮我服务,那时我有问她有没有做半套、全套,她跟我说没有,但说可以帮我介绍晚班小姐花花帮我服务,所以我之后2次都是由花花服务」而男客也证称,「我问花花有没有做全套时,花花说没有,但就直接把我的内裤脱到脚踝,直接开始做半套,后来第二次被警方抓到那次,我事前也有打电话确认花花有上班,我才来养生馆。」

对此,法官勘验证词证据后,不采信阿桃说词,认为她为图一己之私利,而媒介、容留女子与男客为猥亵之行为,已经危害社会善良风俗,且其犯案后否认犯行,审酌其犯罪时间不长,实际获取利益有限,犯罪情节尚非严重,审酌其家庭经济状况智识程度等一切情状之后,依犯图利容留猥亵罪,判她有其徒刑3月,如易科罚金,得以新台币1千元折算一日。

►我没有迟到,是时间迟到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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