宪法法庭》赖清德应否去立院国情报告? 大法官问:双方可和解吗

国会改革法案释宪,宪法法庭6日进行辩论(郭吉铨摄)

国会改革法案释宪,宪法法庭6日进行辩论,由于立院职权行使法规定总统须到立院但没有处罚规定,詹森林大法官因此提问,总统到立院报告是不真正义务,且黄国昌立委也说过,总统不来也不能怎样?詹森林问,有没有和解的可能,双方冷静一下,这样有意义吗?何必诉诸法律?立院有可能自己删除吗?

赖清德总统的代表、总统府秘书长潘孟安表示,总统有公开承诺国情报告,但必须合宪、合规定,不管是陈水扁跟马英九前总统,之前要到立法院国情报告,都是被要求即问即答,他认为总统国情报告应该去「修宪」。

立法院的诉讼代理人叶庆元律师表示,立委得听取总统报告是政治问题,大法官不宜介入,至于总统如何答询要经过双方协商。翁晓玲立委说,本来就可以协商,但总统府也没有来协商,目前的修法可以建立国情报告常态化,规定在那是有目的,让总统国情报告有清楚的程序规定。不过,大法官提问有没有和解可能,双方都没有明确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