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视6董事复职 提3诉求将声请释宪

记者周佩虹台北报导

因遭前新闻局提出假处分的7位第四届公视董事,经最高法院裁定后解除假处分执行后,复职的6人包括前董事长同僚虞戡平朱台翔彭文正等,2日共同召开记者会(下图/人本基金会提供),对文化部(前新闻局)提出三点诉求,谴责政客黑手干预公视媒体自主、提出大法官宪案确保公视自主体制、要求公视回复专业经营体制。

声明中指出,前新闻局(现文化部)于2010年8月2日对公视第四届异己董事发动不得行使职权的假处分,经过850天后,终于在近日经最高法院裁定解除执行;于公视第五届董事会尚未组成之前,「我们已然复职」。基于董事职责,呼吁文化部勿再承袭前新闻局不当干预公视之遗风;复职的包括郑同僚、虞戡平、朱台翔、黄明川、彭文正、陈板

至于3点诉求,首先是谴责政府干预公视媒体自主,与会者质疑,政府一方面透过行政操弄与司法滥讼,干预公视第四届董事行使职权,另方面却推拖延误,迟迟不提名第五届公视董事,致使公视董事会在过去将近两年多,形同空转。

其次他们也表明将提出大法官释宪案以确保公视自主体制,声明中表示,近几年来公共电视所发生的诸多纷扰,其实突显了公共电视法制相关规范存在着极大问题,法制规范的先天不良;郑同僚强调,99年与100年的公视预算、决算,都未经过监事会审查将声请大法官释宪,把法治不足的部分校正过来。

另外,6位董事也要求公视回复专业经营体制,朱台翔说,董事会人数不足一直是董事会开不成的原因,这两年多来,总经理解职一案,法院定谳结果公视败诉,而判决书中指出,开会人数必须以全体合法人数20人为母数来计算,不可扣除假处分的人数,用2/3计算,要达14人以上才可召开董事会,但当时7人遭假处分,便只剩下13人,可执行职务人数不足,明显违法

而针对郑同僚等人的诉求,文化部也随即在下午发表书面回应表示,公视问题沉疴已久,董监事问题争议不断,文化部成立以来即积极努力寻求各种模式解决处理,并开董监事选任事宜等相关会议,但目前有2位董监事选任之审查委员辞退,正待立法院补聘中,文化部承诺,会积极办理公视第五届董监事选任作业

至于现行公视法有关董、监事会之组成结构职权范围等相关规范,确实未臻明确,以致于实务执行时屡生争议,也对公视基金会董监事会之正常运作造成影响。文化部已就这些议题研拟公视法修正草案,并已列为优先推动的法案,希望全力推动公视法完成修法,以健全公视环境体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