给说法/没发现撞到车就开走不算肇逃吗

▲肇逃罪是为了避免有人「知道发生事故还逃逸」,但如果根本没发现有事故就不会有肇逃的主观犯意,但实务上最大问题就是难以证明。(图/视觉中国)

根据新闻报导,新北市一位客运司机疑似是为了闪避路边违规停车的轿车而跨越双黄线,并因此撞上对向车道的另一辆客车,造成小客车的车身与后照镜被刮伤,但是客运司机并没有停车厘清相关责任就直接开走,直到被警方通知才到案说明。客运司机称自己根本不晓得有撞到车,会因为不知道有车祸发生就不成立肇事逃逸罪吗?

怎么样算是肇事逃逸

肇事逃逸罪(下称肇逃罪)规定在我国《刑法》第185-4条,「驾驶动力交通工具肇事,致人死伤而逃逸者,处一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之所以会有这条规定是为了当车祸发生时,让肇事者留在现场协助伤者顺利得到救助而不是被遗弃原地,并便于厘清双方的责任归属。

要成立肇逃罪,依法规定必须驾驶「动力交通工具」(汽、机车等,利用人力脚踏车等则不算),并造成有人「死伤」后「逃逸」才算。过去法律要求所有的肇事者都必须留在现场处理好事故才能离去,所以不论肇事者「有无过失」都应该遵守;也就是说,在过去就算是莫名其妙被别人撞到,只要那个人受伤,不管你有没有过失都应该留在现场,不然就是肇逃。

不过后来法官做出第777号解释,认为要求「无过失责任」的部分违反法律明确性违宪,所以现在就算发生车祸且有伤亡,只要自己毫无过失,直接离去也不会有刑事责任。但不要以为肇事后只要「没人受伤」或「无过失」就不会有任何问题,其实还是会有行政责任。《道路交通管理处罚条例》第62条规定肇事者必须要依规定处置,不然会处1000至3000元罚锾,若逃逸还会吊扣驾照1至3个月。

至于发生交通事故后,该做什么才对呢?依《道路交通事故处理办法》第3条规定,简单来说就是: 1.在道路上设置车辆故障标志或其他警告设施;2.迅速救护伤者、通知消防机关;3.发生火灾应迅速扑灭并通知消防机关;4.不得任意移动车辆及现场证据痕迹,但无人受伤获得当事人同意后,可以标记车辆位置及证据痕迹后再移车;5.通知警察并配合调查,但无人死伤且当事人已自行和解者不在此限。

不知情就不算肇逃吗

既然肇逃罪是为了避免有人「知道发生事故还逃逸」,反过来说,如果根本没发现有事故发生,那就不会有肇逃罪的主观犯意,所以也不会有成立犯罪可能性。但这在实务上最大的问题就是难以证明,毕竟车辆发生撞击时产生的声响震动还是满明显的,若依「一般社会通念」被法官认为有过失责任的可能性还是很大。

不过据新闻所述,警察在调阅行车纪录器与检视车损情况后,认为此次事故碰撞声不大且后照镜也仅有刮伤,客车司机确实有可能无法察觉,客运司机可能因此免于肇逃罪的刑责,仅需负担民事赔偿责任。(本文转载自法操

好文推荐

给说法/【王光禄宪案生态保育、枪枝管制原民狩猎文化

给说法/【变性网红怀孕疑云台湾人工生殖制度

给说法/忽视是霸凌的帮凶 你我不是局外人

●法操,司法监督网路媒体。以上言论不代表本报立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