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车擦撞女骑士后肇逃 8旬老翁辩不知发生车祸

热心民众提供行车纪录器画面,让警方循线找到肇事驾驶。(翻摄照片/林郁平台北传真)

北市南港路20日下午15时20分许,发生一起汽车与机车碰撞的交通事故,王姓女骑士遭一辆黑色休旅车擦撞后摔车倒地,导致右手、右脚受到擦挫伤,但肇事车辆驾驶并未停车察看或留在事故现场处理,就迳行将车辆驶离现场,王女无奈只能报警处理。

警方根据对向热心民众提供的行车纪录器画面展开侦办,循线找到肇事车辆的车籍等资料,通知82岁刘姓驾驶到案说明,刘翁辩称当时并没有感觉发生车祸,不知道擦撞到机车,但警方讯后仍依法送办并开罚。

警方表示,发生交通事故后,驾驶人或肇事人应在适当距离处竖立车辆故障标志或其他明显警告设施,有受伤者,应迅速救护并通知消防机关,不得任意移动肇事车辆及现场痕迹证据。若当事人均同意移置车辆时,应先采用摄影或录影等设备标绘车辆位置及现场痕迹证据后,将车辆移置不妨碍交通的地方;另无人伤亡且车辆尚能行驶者,于依前述方式标绘位置、痕迹及移置后,未当场自行和解者应通知警方。

若未依上述规定办理者,将违反道路交通管理处罚条例第62条第4项「肇事致人受伤逃逸」的规定,吊销驾驶执照;如致人重伤或死亡而逃逸者,吊销驾驶执照并不得再考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