杀警死囚6度声请释宪 大法官议决不受理

大法官会议认为,死刑并没有违宪,且判处死刑也没有违反两公约,最高法院当时就算没有进行言词辩论,但已保障萧新财的人权及公平正义,将他判处死刑并未抵触宪法,日前议决不受理。

萧新财因经营六合彩爆发纠纷,在民国89年持枪和友人开车准备寻仇,行经桃园市观音路口,被两名员警认为行迹可疑而鸣笛追逐,要求他们停车受检。萧新财等人把枪藏在脚踏垫下,下车受检时担心事迹败露,竟持霰弹枪射击两名员警颈部、腹部,造成员警一死一伤。

最高法院在民国94年认定萧新财素行不良,在警方临检时持枪射击,造成一死一伤,公然挑战国家执法公权力,破坏社会治安情节重大,罪无可逭,应与社会永久隔绝,将他判处死刑定谳,至今十多年来未执行枪决。

萧男遭死刑确定后,用霰弹枪不慎走火等为由,多次声请再审被驳回定谳。他同时也以死刑违反两公约及宪法比例原则,最高法院没有进行言词辩论,让他就量刑陈述意见等理由,声请大法官会议解释。10505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