朱国荣炒股声请二审法官回避被驳回 声请释宪也不受理

曾创下司法史单一个案最高交保金4亿元纪录的国宝集团总裁朱国荣因炒股案陆续被判刑(本报资料照片)

曾创下司法史单一个案最高交保金4亿元纪录的国宝集团总裁朱国荣,因涉炒作龙邦公司股票,经检察官先后起诉,朱国荣声请高院承审法官纪凯峰回避,遭驳回确定后,声请裁判宪法审查暨暂时处分,宪法法庭认为不符合声请要件,裁定不受理,暂时处分之声请驳回。

朱国荣提出声请指出,他在2011年2016年就同一档龙邦公司股票之单一买卖行为,经检察官拆分成6段分析期间先后提起公诉,先系属之案件分案至台北地方法院,由当时受命法官纪凯峰审理宣判,后系属之案件,上诉二审高院后分案由纪凯峰审理。

朱主张,纪凯峰法官就他2011年买卖龙邦公司股票涉犯证券交易法一事已有定见,更在公开场合作为教材多次发表影响声请人案件裁判或程序公正之言论,就未确定判决发表评论之不当行为,已违反无罪推定原则,更难期将有公平审判之可能,声请法官回避。

法院驳回朱的声请确定后,朱声请释宪主张, 法院驳回裁定抵触宪法保障之诉讼权及正当法律程序之意旨,且他的基本权利受立即且重大之损害,且该损害无法经由正常管道予以救济,声请宪法法庭为暂时处分之裁定,在本件裁判宪法审查裁定或判决作成前,停止诉讼程序。

宪法法庭审查庭认为,朱国荣的声请只是对于法院认事用法当否之争执,尚难谓客观上已具体叙明确定终局裁定就何一法律之解释、适用,究有何悖离宪法基本权利保障与宪法价值之处,一致决裁定不受理,声请既已不受理,有关暂时处分之声请即失所依附,应并予驳回。

另朱国荣因涉国宝集团涉掏空、内线交易、炒股三大弊案,台湾高等法院日前判囚16年,他因涉炒作龙邦公司股票,经检察官先后起诉,高院另依高买证券罪判刑8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