枪杀2警 71岁最老死囚声请释宪驳回

枪杀双警的最老死囚王信福。(本报资料照片)

台湾年纪最大的死囚、71岁的王信福,因枪杀2员警在2011年判死刑定谳,但至今未执行枪决,他声请释宪主张,因共犯死亡让他没有诘问证人的机会,《刑事诉讼法》规定,警询笔录可例外作为证据,这样的规定违宪,不过,宪法法庭合并5案审理后,4日判决合宪。

本案另一位声请人是死囚沈鸿霖,他在1989年与另2名共犯性侵杀害2女,2名共犯分别遭判刑确定后枪决伏法,他主张共犯在警询的内容没有证据能力,声请释宪想翻案、停止死刑执行,与王信福一样,此次都遭驳回,但2死囚另有其他释宪声请案,宪法法庭审理中。

王信福是嘉义市某酒店的股东,陈荣杰(判死刑确定,1992年8月20日执行枪决)受雇该酒店为副理,平时均紧随王身边,1990年8月10日凌晨3点多,王、陈到1家卡拉OK店饮酒作乐,王因不满店东殷勤招待已下勤的2名员警,未前往其酒桌敬酒,王男对店东及员警谩骂,「这家店明天不让你开了」、「警察有多大,警察有什么了不起」等,他将枪枝交给陈荣杰,扶着陈的手肘说「结掉这两人!」,陈就开枪打死2员警。

王男被依杀人罪起诉后潜逃大陆,2006年持假护照入境台湾,在机场遭逮,最高法院2011年7月27日判他死刑定谳,成为全台最老死囚。

王信福等5人提声请主张违宪的法条,是《刑诉法》第159条之3第1款、第3款分别规定,证人「死亡」、「滞留国外或所在不明而无法传唤或传唤不到」时,因证明犯罪事实所必要,即使被告没有诘问证人的机会,警询笔录也可以例外作为证据。宪法法庭认定这些规定未违反正当法律程序与保障,昨判决合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