制宪公投提案遭驳 制宪基金会提告、声请释宪

制宪基金会委任律师黄帝颖(左)说,中选会驳回制宪意向公投有违宪之虞,故提起行政诉讼,并建请法官声请释宪。(黄捷摄)

台湾制宪基金会董事长辜宽敏提出的制宪意向公投,今年10月遭中选会驳回,基金会不服,且认为公投法相关条文有违宪之虞,今委托律师黄帝颖至台北高等行政法院递状,提告请求撤销驳回处分、准许提案通过,同时声请停止诉讼,建请法官声请释宪。

辜宽敏提出的两项制宪意向公投,分别是「您是否同意要求总统推动制定一部符合台湾现状的新宪法?」、「您是否同意要求总统启动宪法改造工程?」但中选会认为不符公投法规定,今年10月16日决议驳回。

黄帝颖表示,宪法的国民主权原则,以及赋予人民创制权,并没有对于人民修改、制定宪法的权力特别限制,公投法却增加很多本来没有的限制,有抵触宪法的疑虑。

黄帝颖另指,中选会驳回理由称公投主文中「推动」语意不清,但根据基金会民调显示,民众并不会听不懂公投主文,且主文不是含糊要求直接制定新宪法,而是明确指「符合台湾现状」的宪法,不会有无法理解的问题

黄帝颖强调,中选会对于公投提案做实质审查,且公投法相关规定也违反法律保留、国民主权原则,有违宪之虞,故提起「课予义务」诉讼,请求撤销驳回处分,作成准许提案通过处分,同时声请停止诉讼,建请法官声请大法官释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