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湾史上第一次 制宪公投被驳辜宽敏提告 法官驳回
台湾制宪基金会成员。(本报资料照片)
「台湾制宪基金会」董事长辜宽敏,提出首案「制宪意向公投」,遭中选会驳回后,提行政诉讼救济,辜表示,台湾已实质独立,迄今却仍未成为「正常国家」,甚至不能以台湾之名参赛奥运,将彻底争取公投成案,台北高等行政法院26日判决维持中选会的驳回处分。
得知判决结果后,黄帝颖律师表示,法官未审酌宪法保障国民主权及人民的创制权,已决定上诉,让史上首件制宪公投案留下司法纪录,并持续声请大法官解释宪法,坚持人民有权对制宪的重大宪法政进行公投。
辜宽敏提出两案制宪公投,分别是「您是否同意要求总统推动制定一部符合台湾现状的新宪法?」、「您是否同意要求总统启动宪法改造工程?」中选会去年10月16日以「不符合重大政策之创制」、「主文内容不易理解」为由驳回。
辜宽敏日前受访说,台湾实质上已是独立国家,但因仍使用《中华民国宪法》,国家名称、领土疆域与国民界定都模糊不清,导致台湾仍未成为「正常国家」。台湾现在是自由民主社会,应该用公投的和平方法,成就一部适合台湾的宪法。
辜宽敏表示,他今年96岁,主张台独超过半世纪,现在台湾已改变很多,人民有权对是否制宪表达意见。根据基金会民调显示,高达8至9成民众希望台湾成为正常国家,正名、制宪也是加入联合国的关键所在,因此要建立新宪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