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北市等4议会提莱猪释宪案 宪法法庭公开辩论

台北市及嘉义市、台南市及台中市议会针对莱猪的释宪声请案,宪法法庭将在2月22日公开辩论。本报资料照片

台北市及嘉义市、台南市及台中市议会针对莱猪的释宪声请案,宪法法庭将在2月22日公开辩论,厘清地方自订的「本市辖内贩售之猪肉及其制品不得检出乙型受体素」遭卫福部宣告无效,有没有侵害地方自治权,卫福部也须说明大法官是否有应不受理部分。

本案是旧制大法官会议唯一待审的机关声请案,是因台北市及嘉义市、台南市及台中市议会针对市政府自订的「本市辖内贩售之猪肉及其制品不得检出乙型受体素」遭卫福部宣告无效,认为侵害地方自治权,声请解释宪法暨统一解释法令案。

宪法法庭公告将在2月22日上午9点半开庭辩论,辩论重点是,《食品安全卫生管理法》授权中央主管机关订定食品之残留农药或动物用药安全容许量标准,此是否为专属中央之事项?其宪法依据为何?或是为地方自治事项。

各地方自治团体为保障辖区内的人民健康权及当地产业等,是否得自行订定不同(不论是较严或较松)的标准?其宪法依据为何?县市或直辖市自治权限之宪法依据是否相同?

此外,宪法规定国际贸易政策应由中央立法并执行之,如中央开放进口含莱克多巴胺之猪肉,而地方亦得另行订定自治条例,禁止于各该县(市)或直辖市辖区内运输、贩售或使用含莱克多巴胺之猪肉,是否违背宪法规定?对外是否会构成违反国际法之贸易障碍?

宪法法庭也请卫福部派代表说明,除本案所涉之莱克多巴胺外,目前是否另有「仅适用进口肉品,而未核准国内使用」之其他动物用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