莱猪自治条例无效 北市议会国民党团将提释宪

▲含莱克多巴胺美猪即将在1月1日开放进口。(图/记者李毓康摄)

记者陈家祥/台北报导

含莱克多巴胺的美猪1月1日将开放进口,面对县市政府莱剂规定不一致,行政院31日召开记者会宣布,有关各县市莱剂零检出的自治条例,将采「原订者函告无效,新订者不予核定原则,也就是中央未来将有统一规范。为此,北市议会国民党表态将会提出释宪,而北市法务局则表示尊重。

为了不让莱猪进到市场,各地县市议会透过修正自治条例方式阻挡,面对全国法规不一致的问题,行政院31日召开记者会,宣布莱剂零检出的相关政策,对于地方自订条例,将采「原订者函告无效,新订者不予核定」。

国民党台北市议会党团日前在议会强势通过食安自治条例修正案,强调含有莱剂的猪肉不得进入北市。面对中央今天宣布地方自治条例抵触中央法规,国民党团书记长陈重文受访表示,未来会提释宪,此外也会配合党中央以及立法院,推动反莱猪公投。

针对释宪案部分,陈重文指出,下周就会向市议会法规委员会提案,经过大会审议以及议员连署后,就会正式提出。

对此,台北市法务局指出,台北市政府在2016年12月13日修正食安自治条例,增订第9条之1,明定台北市贩售之猪肉及其他相关产制品不得检出乙型受体素(即俗称之瘦肉精),台北市议会并于2020年11月4日三读审议通过食安自治条例修正案,增订第17条之1,明定猪肉及其产制品检验出乙型受体素者,将处6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罚锾。

但该二条文分别遭行政院宣告无效不予核定,法务局说,依据司法院大法官解释第527号解释,台北市政府如对函告无效的内容持不同意见,因受函告无效者为自治条例,立法机关台北市议会得声请释宪。

法务局表示,因台北市食品安全自治条例第17条之1,是第9条之1的配套罚则,爰就行政院函告第9条之1无效,倘经台北市议会决议向司法院声请解释,台北市政府将予以尊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