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院:地方莱剂零检出扺触中央、违宪无效

明年元旦起政府开放莱猪进口政院赶在今(31)日宣布,全国统一规定,各地方自治条例订有乙型受体素不能检出的规定不合法不合理、也不可行,原订者函告无效、新订者不予核定,并在今天下班前已送抵直辖市县市政府。

含莱克多巴胺美猪明年元旦起开放进口,但部分县市订有瘦肉精零检出的自治条例,抵触中央莱猪行政命令,行政院下午召开记者会政务委员罗秉成表示,食安标准应全国一致,统一规范,才利于遵行。到昨天为止政院汇整了17个县市的自治条例,就只有一个字「乱」,不管是品项、行为态样各行其是、乱成一团。

罗秉成指出,地方自治条例有三乱,第一,规范标的不同,有些县市仅禁猪,有些猪、牛并禁,有些肉品皆禁;第二,行为态样不同,有些仅禁贩售、有些兼禁使用,有的并禁制造、运输、贮存;第三,法律效果不同,有些县市只禁不罚,有些县市既禁又罚。

罗秉成强调,各县市政府无论是原订或在9月17日后修正发布动物用药残留标准后新订的地方自治条例中,订有一律不得检出乙型受体素,也就是所谓俗称的零检出,是「绝对禁止」,但中央法规9月17日公告的是在安全范围内可检出,地方自治条例明显与中央抵触。

罗秉成说,地方食安自治条例凡定有「乙型受体素一律不得检出」规定,因违反宪法并抵触中央法规,自2021年1月1日起,原订者函告无效,新订者不予核定。

原订有自治条例订定乙型受体素零检出规定的包括台中市台南市基隆市新竹县彰化县宜兰县等二直辖市和四县市,将被函告无效。

新北市高雄市苗栗县花莲县澎湖县等二直辖市、三县市则为新订,政院将不予核定。

至于原订有相关规定,又在9月17日后新订自治条例,则有台北市桃园市云林县嘉义市台东县等二直辖市和三县市,原订的将函告无效、新订的不予核定。

此外,罗秉成说,今天早上屏东县政府公文刚到,待下一波处理,另外还有台南市、宜兰县、南投县嘉义县尚未将自治条例修正条文函报行政院或卫福部核定。

罗秉成强调,函告无效、不予核定不能执行,还没报院的等于还没发生效力,也不能执行;直辖市部分将由行政院函告,其他县市则由卫福部函告,院跟部会同步处理,今天就会寄达。

至于函告无效与不予核定的理由,罗秉成说,因不合法、不合理、不可行。他指出,审查基准原则是基于法律统一性,下位法不得抵触上位法、地方法不得抵触中央法;以及全国的一致性,国内食安标准应一致、对外经贸政策应一致。

在宪法层面国际贸易政策、公共卫生事项是由中央立法并执行;从法律层面,食品安全卫生管理法规定,国内外肉品跟产制品除依中央主管机关根据国人膳食习惯,为风险评估所订定安全容许标准者外,不得检出乙型受体素,也就是说,在中央主管机关订出安全容许标准后,得检出乙型受体素。

另外,卫福部依照食安法,在9月17日公告动物用药残留标准,位阶即为法规命令,高于地方自治条例。依照地制法规定,自治条例与宪法、法律、或基于法律授权的法规或上级自治团体自治条例抵触者无效。

不合理方面,罗秉成说,有些县市政府,连已经通过进口八年的莱牛也禁止,地方自治权无限上纲,对人民的生活、安定产生不必要扰动;不可行方面,罗秉成以运输为例,若甲地要运肉品到丙地途经乙地,但乙地禁止运输、贮存、包装含莱剂肉品, 因此只要行经乙地就要被处罚,还要设一些拦截点,拦截猪牛肉运输,这不可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