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院呛莱猪零检出「违宪」药师看完一句话秒打脸
行政院日前喊莱猪零检出「违宪」药师看完狠打脸。(图/翻摄自 苏贞昌脸书)
行政院政务委员罗秉成上周宣布,地方自治食安自治条例凡定有「乙型受体素一律不得检出」之规定者,因「违反宪法并抵触中央法规,自1月1日起,「原订者函告无效/新订者不予核定」,让外界痛批政院像是大法官。药师林士峰则认为,「违宪与否应该由司法院大法官释宪,而非行政院直接认定」。
行政院政务委员罗秉成,日前代表政府悍然宣布,地方自治团体食安自治条例凡定有「乙型受体素一律不得检出」之规定者,因违反宪法并抵触中央法规,自明年1月1日起,「原订者函告无效/新订者不予核定」。(图/本报系资料照片)
含有莱克多巴胺的美猪自今年元旦起开放进口,但部分县市订有莱克多巴胺零检出的自治条例,与中央不同调,苏贞昌今4日回应外界批评声浪称,现行宪法明白规定,有关国际贸易跟食品安全是中央立法执行的事项,全国应该统一步骤、不要乱了套,他强调,政府是依据宪法相关法令执行,台湾是法治国家,地方和中央全国同步才不会让商家困难,也不会让民众疑惑。
药师林士峰。(图/翻摄自 林士峰脸书)
对此,药师林士峰4日在脸书撰文回应,他在看完宪法的相关规定后,对于中央的莱猪政策感到焦虑。他指出,《宪法》第107条规范中央立法范围为「外交与国防军事、国籍法及刑事、民事、商事之法律、中央财政与国税、省税、县税和国营经济事业,还包括国际贸易政策、涉外之财政经济事项」等。而第108条则规范「中央立法并执行或由省县执行事项」。但第78条也规范「司法院解释宪法,并有统一解释法律及命令之权」。
林士峰直言,他实在不解苏揆称「宪法规定食安是中央立法」的根据在哪?如今中央地方不同调时,不是应该由大法官释宪?怎么会是行政院直接认定违宪,而地方条例失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