川普要废「出生公民权」 众院议长莱恩呛:违宪!
美国总统川普日前宣称要签署行政命令废除「出生公民权」,引爆政治风暴和法律辩论。众议院议长莱恩(Paul Ryan)周二(30日) 公开反驳川普,指总统无权这样做,因为此事不能仅以行政命令废之。
多数受访学者也认为,必须透过修宪才可以废除「出生公民权」。副总统潘斯则力挺川普,指此一做法可能 并未违宪。 川普在10月30日公开的视讯记者会上表示,有意透过签署行政命令,废除非美国公民及非法入境移民在美国所生孩子 的「出生公民权」。他说:「美国是全世界上唯一这样故的国家。有人来到这里生了孩子,孩子就成为美国公民并能享有各项福利。这实在太荒谬,必须喊停!」
川普表示已就此事咨询自己的法律顾问。他知道可以透过立法完成,但他会选择使用行政命令。 众议院议长莱恩却公开挑战川普。他接受WVLK电台访问时说:「你(川普)不能这样做。总统不能光以行政命令就取消出生公民权。」莱恩表示,前总统欧巴马曾试图过以行政命令修改移民法,共和党人也不赞成。他说:「很明显的,作为保守派,我们相信宪法。」
莱恩在今年稍早前已宣布不会在期中选寻求连任,明年一月任期结束后就退休。有望成为下届议长的共和党众议院「第三把手」史卡利斯(Steve Scalise)则表示,他很高兴川普正在考虑各种选项。
根据美国宪法第十四修正案,所有在美国出生或归化、并受美国司法管辖的人,都是美国公民及其所居住州的居民,任何州都不能制定或执行任何削弱美国公民权或豁免权的法律。这意味着只要在美国出生,不论其父母国籍,出生者自然而然获得美国国籍,并享有相应的福利。
支持限制移民的共和党人与保守派学者认为,非法移民并不在美国的「管辖范围」,因此他们的子女不应自动成为美国公民。不过休士顿大学法律中心移民诊所主管霍夫曼指出,上述论点是错误的。因为除了外交官,任何身在美国的人就受到美国法律规范,不论其入境状态为何。
无论左翼或右翼,大多数学者认为:要修宪才可以否定非法居留人士在美国所生子女自动取得的公民权。 川普辩称,美国宪法没有涵盖「出生公民权」。副总统潘斯说,最高法院从未裁定修正案中「管辖」一词是否适用于非法移民。川普的提案或许跟宪法没有直接冲突。他说:「我想总统有意采取行政命令的方式。我知道国会想以立法角度重新考虑。但我们的宏观目标是:我们需要修复坏掉的移民系统。」
预料白宫律师会跟司法部合作,为川普的计划找出法律理据。除了改变「出生公民权」,川普政府也建议修改庇护法以及禁止「移民大篷车」进入美国。
目前全球约有30个国家实施「出生公民权」(又称「属地主义」),主要国家有美国、加拿大和墨西哥等。无论父母是哪国人,只要在在该国领土内出生的孩子,即可自动成为该国公民。其余大部分国家采取血缘主义(又称「属人主义」),父母双方或一方是该国公民,才会自动成为该国公民。
根据美国宪法规定,若要修宪,须国会参众两院三分之二议员或三分之二州议会同意提出修改建议。最后仍需得到四分之三州立法机构批准。走立法流程显然并不容易。因此川普试图强行使用行政令「硬闯」就显得更有争议性,预料将会面临各方强烈挑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