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会改革释宪 宪法法庭7/10火速开庭

国会改革法案,民进党在覆议案遭驳回后,由总统府、民进党立委、行政院、监察院兵分四路声请释宪。司法院宪法法庭破天荒3天火速分案受理,将在10日下午2时开庭进行准备程序,处理暂时处分。(本报资料照片)

国会改革覆议失败后,民进党政府兵分四路声请释宪,司法院宪法法庭破纪录3天火速分案受理后,更快速定出10日下午2时开庭进行准备程序,处理暂时处分声请案。国民党团并点名7位大法官曾担任民进党的国大代表与政府官员,与民进党关系密切,尤其司法院长许宗力过去早已认为立法院不应该拥有调查权,心证已成,根本不适合处理本次释宪案,应主动声请回避。

司法院指出,立法委员柯建铭等51人、行政院及总统赖清德对近日增订(修正)公布的立法院职权行使法、刑法的相关条文,分别提出法规范宪法审查及声请暂时处分。宪法法庭就上述声请暂时处分部分,依宪法诉讼法第43条第2项及宪法法庭审理规则第53条规定,定于7月10日(三)下午2时进行准备程序,听取上述声请人及指定相关机关立法院陈述意见。监察院提出的声请案,已完成分案,目前由承办大法官及其所属审查庭持续处理中。

国民党立委林思铭表示,从赖清德总统、行政院、监察院到民进党立院党团,接续声请释宪,是全世界首见复议不成拚释宪的恶例,更违反《宪法增修条文》覆议失败行政院长就应该接受该决议的宪政框架。民进党政府是一手违宪,一手释宪,让全民见识到,赖清德带头违法违宪的本领。

林思铭表示,许宗力在释字第585号解释中,针对319真调会条例释宪案提出不同意见书,直言反对国会调查权,行政院声请的释宪案交到许宗力手上,可想像未审先判,心证早已做成。

林思铭更点名现任大法官,包含许志雄、吕太郎、蔡宗珍、朱富美、尤伯祥、黄瑞明等人,不是担任过民进党政府的政务委员,就是司法院、考选部与监察院的首长或秘书长,或促转会委员等职务,强烈建议这些大法官们自行回避,以免失去应有的客观中立性。

国民党立委王鸿薇提到,包括许宗力在内的7位大法官,都跟民进党政府,甚至民进党有密切关系,在这样的关系下应该主动声请回避,否则司法不中立,哪来的正当性?

民进党立院党团干事长吴思瑶则反驳,大法官由总统提名、立法院行使同意权,如果把民进党执政时期产生的大法官都归类为绿营人士,这是对大法官非常大的不敬,法官基于法学专业,综理所有法学解释,职权行使是超越党派、独立于政党之外,「国民党不要忘了,你们也都行使过大法官的同意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