死囚释宪》35死囚声请「连身条款」违宪求生路 大法官判决合宪

宪法法庭书记厅长许辰舟(图左)及司法院发言人张永宏(图右)说明判决结果。林伟信摄

台湾史上关最久的死刑犯黄春棋等35名死囚,主张案件第3次上诉最高法院后由同一法官审理的「连身条款」违宪,声请释宪,宪法法庭审理后,认定相关法规范,包括最高法院第二次发回更审以后之民刑事上诉案件分案实施要点、刑事案件分案实施要点、最高法院83年度第8次刑事庭庭长会议决定,与宪法保障诉讼权均尚无抵触,均不违宪。

宪法法庭判决,更二连身条款、重大连身条款符合宪法上之法定法官原则;最高法院系我国民事及刑事诉讼之最高审判机关,于不抵触上位阶法令之范围内,本即得就其所掌民事及刑事案件,自定分案规则。此与宪法权力分立原则所保障之司法自主性相符。

38名死刑犯至今尚未伏法,其中4名死囚主张死刑违宪,另35人以「更二审连身条款」声请释宪,宪法法庭并入涉贪的立委高志鹏等人的声请案,共52案合并审理,宪法法庭审理后,52件声请人中,仅2名声请人可以救济。其他均驳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