若妻子尤美女声请释宪 大法官被提名人黄瑞明:会回避

国民党立委蒋万安质询大法官被提名人黄瑞明。(图/翻摄立法院ivod系统

记者杨佳颖台北报导

立法院全院委员会19日上午进行司法院大法官被提名人黄瑞明同意权审查,而黄在答询国民党立委蒋万安时,强调若担任大法官,对于妻子民进党立委尤美女声请的释宪案,自己会回避。他也进一步指出,「回避」是法律明确的事项,若该回避不回避,是违法,但若法律规定不应回避而自己轻易回避,就是怠忽职守

蒋万安今日在质询时指出,黄瑞明有33年律师经验,接触面相较复杂多元,且律师伦理很强调回避问题,未来哪些状况会进行回避?黄瑞明回应,若过去代理客户来申请,自己也会回避,另外,配偶尤美女现在是立委,如果因为立委身份来申请释宪,该案自己也会回避。

蒋万安接着问,除了尤美女主提释宪案外,其他连署的释宪案是否也会回避?黄瑞明则说,大法官回避制度国内已有非常严谨的法律规定,不只是自己要适用,任何案子进来,所有大法官都应看案件性质当事人,检讨是不是有回避必要,而自己也会非常严谨的依据要件,决定要不要回避。

蒋万安进一步指出,尤美女是立法院司法与法制委员会召委,同时也是民进党提名的不分区委员,所以大家会质疑若黄瑞明当上大法官,无论是尤美女主提的释宪案,甚至主提、连署的法案成为释宪的诉讼标的时,需不需要回避?黄瑞明则坦言,依照目前的法律规定「是不需要回避」,因为以立法精神来看,就算是曾参与连署或讨论的法律案件,最后讨论出的法案其实是立法院的法案,不是某位立委个人的法案。

蒋万安则说,司法没办法民众信任,就是因为民众对于司法的裁判有质疑,若尤美女主提或连署支持的法案,经过立法院三读通过后,结果成为释宪标的送到大法官会议,若黄不回避,「民众很难期待大法官对于妻子最爱的法案,能公平公正吗?」

黄瑞明则说,回避是一个法律明确的事项,若该回避不回避,是违法,但若法律规定不应回避而自己轻易回避,就为要撇清,这是怠忽职守。他接着说,回避是法律规定,法律怎么规定,自己就怎么遵守,不随便脱离法律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