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选罢法》修正违宪? 大法官被提名人这样回应
朱富美说,这个非常有高可能性释宪,个人浅见不适合在这边提出,但关于参政权限制,大法官已经有三号解释,日后这个案子同样,如果有法律学者提出来,是否违宪审查可以来观察。(摘自立法院直播)
立法院20日临时会进行司法院大法官被提名人资格审查,被提名人蔡彩贞(左)、朱富美(右)上台答询。(姚志平摄)
立法院全院委员会今审查大法官人事同意权案,大法官被提名人蔡彩贞及朱富美上午审查,国民党立委王鸿薇询问,这次立法院《选罢法》修正,法界认为违宪,提名人怎么看,对此,朱富美说,如果以后有申请会依照宪法原则来审查;蔡彩贞则说,规定是对人民参政权限制,有正当目的,没有超越比例原则限制是许可的,但是否违反比例原则,是否限于已经确定或是考虑到犯罪成因等,可以有更细致讨论。
民众党立委张其禄也询问,《选罢法》修正是否有违宪问题,蔡彩贞说,对于人民的参政权限制,必须看有没有合乎比例原则,这样的限制如果是公职人员操守很重要,犯罪有疑虑,或许应该要合乎订法律的目的,要选举一个廉洁的公务员,但限制必须合乎「比例原则」。
张其禄追问,「目前合乎吗?」蔡彩贞表示,目前里面公职人员的总类,都要做具体评比,法案刚通过,还没去做评比,可以看他限制的程度是否要调整,这会有很多讨论;朱富美说,这个非常有高可能性释宪,个人浅见不适合在这边提出,但关于参政权限制,大法官已经有三号解释,日后这个案子同样,如果有法律学者提出来,是否违宪审查可以来观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