死刑一致决是否拘束国民法官?大法官被提名人陈运财这样看

立院全院委员会审查大法官被提名人陈运财,立委翁晓玲问及其对本次宪法法庭针对死刑及国会改革判决看法。(摘自国会频道)

立院全院委员会今日审查大法官被提名人陈运财。国民党立委翁晓玲问及其对本次宪法法庭针对死刑及国会改革判决看法,直言藐视国会罪被宣判违宪,宪法法庭是否快回到纳粹时代?陈运财回复,死刑存废本身是立法行程空间,尊重本次宪法法庭判决,此外他认为判决称需合议庭法官一致决部分,不拘束国民法官,但法庭内3位职业法官受本判决拘束,要课处死刑需要一致决。

国民党立委翁晓玲质询问及,这次针对死刑做成有条件合宪判决设下多重门槛,死刑存废应由立法者决定,如何判死、其构成要件等是否由大法官决定?

陈运财表示,死刑存废本身是立法行程空间,就个案而言是否适用死刑判处死刑,一般属于法院认定范围,宪法法庭是基于对生命权保障,认为要被指控犯重罪被告死刑,也参酌国际人权公约,必须是最严重的罪,因此做成这样解释。

翁晓玲指出,本次审查的法条只有4种样态,但现行法还有80多种可课处死刑的罪名,未来若成为大法官,陈会如何做成判决?

陈运财表示,一般而言,基于尊重生命权观点,这次判决提出罪责要件必须是最严重犯罪情节,诉讼程序须符合最严密正当法律程序,以这样标准审查是大法官一般论证。未来若担任大法官,不应受到他既有学说或想法拘束,还是要充分听取个案意见。

翁晓玲另外提到,在「国民法官法」中,规定死刑课处要有国民法官及法官3分之2以上同意即可,本次释宪是否拘束国民法官?陈运财回复,只有拘束合议庭法官,没有拘束国民法官。

翁晓玲追问,那未来若立院不修法或是提高同意门槛,是否有违宪疑虑?陈运财称,国民法官法求3分之2标准,还要有职业法官1票,目的本就要让死刑慎重,而因为本宪法判决影响,连同国民法官法也要求3位职业法官一致决。不过翁晓玲不认同此见解质疑,本判决只有拘束国民法官庭内的职业法官吗?

翁晓玲接着问道,在本次国会改革法案中,藐视国会罪被认为违宪,甚至认为官员到立院接受质询只付政治责任。陈运财表示,例如日本是内阁制,台湾也有监察院存在,两者不宜相提并论。

翁晓玲最后直言,参照国外立法,无论内阁制或总统制都有相关在国会作虚伪陈述处罚规定,唯有我国大法官独树一格,现在宪法法庭是不是快回到纳粹时代宪法法院,把台湾3、40年来民主法治成就打回帝国时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