死刑有条件合宪 翁晓玲对卓荣泰说:大法官解释未必拘束立法院

国民党立委翁晓玲(右)质询行政院长卓荣泰(左)。(摘自国会频道)

宪法法庭20日做出「113年宪判字第8号判决」,认为死刑合宪,不过限缩必须所有职业法官一致同意判死,才合宪。国民党立委翁晓玲27日质询行政院长卓荣泰,是否认同大法官判决?卓回应,这不等同实质废死,执行死刑在社会上,有其必要跟空间,还是要执行。翁晓玲再问,立法院这边也会提出修法案,如果说最后修了一个跟大法官意见不同的法律,请问会依法行政吗?翁也强调,「大法官解释未必完全拘束立法院」。

有关大法官做出判决,翁晓玲询问卓荣泰,是否认同大法官一致决?卓荣泰回应,大法官说有条件合宪,设定条件,这些条件未来修法过程中让他符合,但不等同实质废死,执行死刑在社会上,有其必要跟空间,还是要执行。

翁晓玲再问,知道这次有几位大法官赞成?卓荣泰说,我知道几位有不同意见。翁晓玲说,大概7位完全赞成有条件合宪,1位完全反对,5位有其他意见,表示这样内容有高度争议,这样宪法判决很难服众。你也说行政院、法务部针对大法官的裁判会进行修法,有准备?法务部长郑铭谦表示,有研究一些,依据宪判例子,建立刑法部分有做研修。

翁晓玲指出,立法院这边也会提出修法案,如果说最后修了一个跟大法官意见不同的法律,请问会依法行政吗?立法院通过跟大法官意见不同法律会适用新法吗?卓荣泰说,大法官提出的几个条件有明列在解释文,达到条件可以做修法讨论,在社会共同标准下讨论。

翁再说,立法院拥有立法权,必须要讲守护宪法、维持合宪秩序不只是大法官责任,立法者也有相关责任,必须在符合宪法意旨,宪政秩序、国情文化,考量实务问题进行修法。这次大法官裁判,对基层司法人员产生更多工作量要评估状况进行修法。

翁晓玲强调,「大法官解释未必完全拘束立法院」,宪法裁判有明显高度争议,恐怕未来会影响司法实务运作,她做为立委会很负责、切实际,尊重民意,希望修法后,行政机关可以依法行政。